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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每一次探索 护航每一份热忱——湖北省法院发布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障六项措施

湖北高院 2026-09-30 12:49:14 阅读量:

编者按

9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开对外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 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意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陈旗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安排等相关情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徐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卫逊敏、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千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回答了记者提问。

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天正式向社会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 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北时强调,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赋予湖北的战略任务,是推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的“关键一招”。全会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以加快建成支点为总目标,努力打造引领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创新增长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实施意见》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省法院立足司法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战略导向、实效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意见》。

《意见》重点聚焦以下4个方面:一是聚焦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重点,同步强化刑事、金融、涉外等领域一体化保护,以一流营商环境保障科创企业稳定经营发展。二是聚焦省委文件精神和全省六大创新发展布局,坚持省委战略布局推进到哪里,司法保障措施就跟进到哪里。三是聚焦光谷龙头牵引作用,集聚优质审判资源,面向重点区域精准滴灌,强化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由点及面、梯次延展的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四是聚焦司法职能定位,从裁判规则、审判机制、人才培育等维度系统施策。

二、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提出6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全省产业布局和科创发展方向,加强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据权益、商业秘密、科创金融、市场竞争、涉外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同时强化对创新成果及创新主体人身、财产权利全方位司法保护,努力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创新受到严保护。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化运用“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改革成果,健全“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探索“示范判决+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切实降低科创企业维权成本,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优化裁判规则供给。紧盯人工智能、数据权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等科创领域共性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培育、筛选和发布,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为科创企业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四是构建分层递进、精准服务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倾力打造司法赋能科技创新的“光谷样板”;健全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跨区域管辖专利技术类案件为核心、5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为支撑的“1+5”全类型知识产权一体保护“武汉模式”;加快构建服务全省区域创新联动发展的“湖北格局”。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护航百企”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布局,深化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协调联动,构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措施协同的多元共治体系。

六是巩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支撑体系。着眼新一代智能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加强复合型审判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和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人才选育,深化府院人才培养联动共享,锻造复合型、专家型、国际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三、贯彻落实安排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以严格保护为抓手,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合理划定权益边界,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运用;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重点惩治重复侵权、利用关联主体规避法律责任、窃取技术秘密等恶意侵权行为,彰显司法保护创新的鲜明导向;依法惩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及侵犯创新主体人身权、财产权的其他犯罪,为创新主体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二是以培育典型案例为抓手,紧盯人工智能、数据权益等前沿领域,紧跟科技发展趋势,深入研判科创领域共性问题,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规则引领意义的标杆案件,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

三是以推广试点改革成果为抓手,深化“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打破程序壁垒,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执法、刑事制裁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全面落地“简案快办”试点成效,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示范判决+先行调解”制度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

四是以优化审判布局为抓手,突出武汉光谷先导地位,加快构建“光谷样板”“武汉模式”“湖北格局”梯次衔接的保护体系,健全“1+5”专业审判架构;积极争取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推动优质审判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集聚。

五是以深化协同治理为抓手,建立常态化走访、重点企业对口联络机制,精准对接科创企业司法需求,紧盯纠纷易发领域和风险关键节点,制发司法建议、提示函、数字法治体检报告等,引导科创企业健全治理体系、优化战略布局,助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以人为本,向上向善,科技的生命力始终源于人本初心。司法保护的意义,不仅在于守住创新的法治底线,更在于尊重每一次探索、包容每一次突破、护航每一份热忱。我们坚信,随着《意见》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必将持续激活全省创新动能,厚植发展沃土。我们将始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守护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来源:省法院民三庭

摄影:朱向东

美编:胡振琪

审核:吴艳平

责任编辑:胥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