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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由常住地提供,因地制宜放宽流入地中考报名条件

极目新闻 2026-05-26 17:40:02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近日,《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已经公开发布。5月26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协作、推动落实,努力保障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都能享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义务教育。同时,落实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 (来源:国新网)

一方面,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强化人口流入地政府责任,加强对城镇化进程及常住人口变动趋势的研判,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挖掘学位供给潜力,逐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负担。同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满足随迁子女上好学的需求。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县中振兴行动,持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连续接受基础教育。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随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叶晓英 审核人: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