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王云飞 夏海燕 杨平
长江之畔,荆州市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犹如一座野生动物的“疗伤家园”。
这里常年收容饲养120多个物种、近500只(羽)野生动物,也放生了2500多只“痊愈”的生灵重返大自然。
这份对野生动物的关心关爱,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悉心守护。
近日,湖北省检察院组织的“守护长江 检媒同行”媒体走基层活动走进荆州,现场采访“检察蓝”守护野生动物的故事。
59只“黄豆鸟”康复后重回蓝天
2024年春天,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时,查获了59只被粘网捕获的“黄豆鸟”(棕头鸦雀)。有的翅膀受伤,有的瑟瑟发抖,状态堪忧。
为避免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公安县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快办快救”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加快案件审查,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步介入,第一时间将所有受伤小鸟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以案说法警示
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救治,59只康复后的“黄豆鸟”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集体重回蓝天。“不让野生动物多受一分罪。我们与救护中心搭建了一个常态化的协作直通车,只要遇到受伤或者涉案的野生动物,会第一时间进行专业救治。”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慧介绍,这套机制的核心在于“快”,不给救助留空窗期。
守护崇湖湿地
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任张鹏介绍:“检察机关督促涉案人员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一些经济困难的涉案人员可以劳务代偿方式来中心当志愿者弥补过错。”
数据显示,依托检察协作机制,仅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就已有效救助野生鸟类、兽类1396只(头),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359只(头),救助后成功放归率达80%以上。
33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21万余元
荆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宋晓莉介绍,在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创新生态修复模式,探索劳务代偿机制,让司法保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1年至2024年,易某某从多个上线购进野鸡、野鸭、黄麂等野生动物,销售给张某某等人,形成一个以易某某为中心的33人野生动物销售网络,造成生态资源损失151万余元。
这是一条典型的跨省“捕、购、销”黑色链条。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挖彻查,将上下游犯罪一网打尽。
2024年11月25日,检察机关以易某某等16人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及全额缴纳生态修复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经过一审、二审,2025年9月,易某某等16人被判刑,退缴违法所得53万余元。
与此同时,上述33人共计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21万余元,以劳务代偿方式抵扣生态修复金30万余元弥补过错。“罚款不是目的,修复才是关键。”宋晓莉介绍,针对经济困难的违法行为人,检察机关推动以劳务代偿方式抵扣部分修复金,弥补过错。这种“以劳代偿”的模式,既解决了实际困难,又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的统一。
公开庭审
统计数据显示,两年来,荆州市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48件342人、非法狩猎等犯罪67件153人。
“每一只重返蓝天的生灵,都是长江大保护最动人的注脚。”张鹏感慨地说,这份“检察蓝”与“救护绿”交织的守护,正是法治力量对自然生命的温柔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