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王云飞 杨平
呦呦鹿鸣,江豚逐浪,群鸟翱翔……荆州石首天鹅洲长江故道,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4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组织的“守护长江 检媒同行”媒体走基层活动走进荆州石首,现场采访检察机关守护两大“湿地精灵”的履职担当。
天鹅洲故道由1972年长江自然裁弯形成,因形似天鹅蛋而得名。这里水域开阔,水质清澈,孕育着丰富的饵料生物,为众多珍稀物种提供了理想家园。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设立于此,使这里成为长江江豚与麋鹿两大“湿地精灵”的栖息乐园,也成为黑鹳、东方白鹳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重要栖息地。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生灵,为深入了解这方水土,极目新闻记者走进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讲述检察守护故事
园内红墙上法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牌匾格外醒目,信息指挥中心内,石首市检察院干警与湖北省人大代表、石首麋鹿保护区管护科研科副科长杨涛一起开展视频巡查。
“通过专项法律监督联络点,我们实现了对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相关案件及时介入,依托法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我们实现了对相关案件的高效办理。”该院干警告诉记者。
“这张图片是我院联合法院在保护区内组织开展的一次特殊庭审,庭审效果特别好,参加活动的群众都深受触动。”检察干警指着一张图片,向记者介绍。
公开庭审
原来,2024年4月,吴某某、彭某某、余某某三人相约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汛大堤附近打鸟,被民警在现场抓获,查获了8只野生动物、1支气枪、122颗气枪子弹。经鉴定,8只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狩猎工具气枪属于禁用猎捕工具。石首市检察院联合石首市法院开展公开庭审活动,以案说法警示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守护长江生态。
“这两年,周边群众禁捕禁猎意识不断增强,也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长江大保护中来。截至目前,天鹅洲畔共栖息着麋鹿2901头,江豚70余头,各种鸟类251种。”杨涛告诉记者。
在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工网箱里,三只江豚在水里绕着圈,铅灰色的背脊不时跃出江面,发出“噗呲”“噗呲”的吐气声。59岁的丁泽良踩着露水走上浮桥,脚步声在寂静的江畔格外清晰。
作为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江豚饲养员,18年来,丁泽良把家安在了网箱上,他也从一个普通渔民成为江豚“奶爸”。
丁泽良喂食江豚
喂食时,三只江豚顺着次序游过来。丁泽良坐在矮凳上,一边往水面递鱼,一边熟稔地介绍,语气像在聊自家孩子:“‘天天’年纪大了,性子谨慎,还挑食,每一口都得喂同等大小的鱼;‘方方’没成年,只能吃很小的鱼;‘萌萌’胃口是最好的,两种鱼都能搭着来。”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石首市检察院以法治为盾,深耕生态检察职能,为这片湿地筑牢司法屏障。2023年至今,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7件,23年32件、24年10件、25年5件,呈逐年递减趋势,这也彰显了我们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2023年,该院办理的彭某校、彭某维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彭某校、彭某维等人在石首市天鹅洲开发区河口村外滩三号浃子附近长江水域,利用便丝织“渔网”捕获渔获物净重8.36公斤。案发后,该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引导4人缴纳生态修复金2000元,最终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开展法治宣传
如今,江豚在故道安稳栖息,湿地生态持续向好。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让长江精灵安享家园,江豚逐浪成了常态。“保护江豚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它们回归长江。”丁泽良欣慰地说,禁渔令实施后,鱼类资源明显增多。
石首市检察院检察长毛传杰介绍,该院将持续履行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检察职责,保护这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乐园,守住这幅珍贵而灵动的生态画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