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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发布,12家企业入选,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

极目新闻 2026-03-29 07:58:10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通讯员 刘玥含

3月27日,湖北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湖北省工业企业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名单的公告,12家企业入选。

这12家企业是:武汉金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枫林酒厂)、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湖北金庄科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北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湖北华海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凤凰纸业(孝感)有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

据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 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有关要求,经纳税人自主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形成该名单。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 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公布本省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名单。纳入名单的纳税人,其本年度相应工业用水部分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减征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超采地下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自违法取用水行为发生之月起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审核人:陈凌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