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熊昌正 范子怡
1月21日,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以下简称汉江分院)召开通气会,介绍汉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通气会上,汉江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汉江检察机关“保护科技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大保护”三个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
通气会现场
保护科技创新:强化全链条保护,推动综合履职
汉江分院“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工作组副组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华丽介绍,近年来,汉江检察机关立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做实全方位履职、全链条发力、全要素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
汉江分院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现案件从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的全流程高效衔接,确保案件快办快结。2025年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8件28人;起诉涉科技创新刑事犯罪案件2件4人,有力维护科技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件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1篇经验材料被湖北省检察院采用。
在办案中,汉江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等综合履职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辖区仙桃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潜江市检察院针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涉知产案件,积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天门市检察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主管单位的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从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通“商标维权绿色通道”、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
送法入企零距离,法治赋能促发展。汉江检察机关还积极响应企业需求,围绕辖区特色品牌商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送法进企业”“法务学办案”系列活动30余次,组织专题授课10余次;搭建检企“法治课堂”,邀请20余家企业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庭审,帮助企业提高抵制假冒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服务渠道,深化治理效能
汉江分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组副组长、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天民介绍,2025年以来,该院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完善多项机制,不断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汉江分院制定了《汉江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广泛收集企业诉求,开展法律宣讲,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领导已联系企业165次。
目前,汉江两级检察机关还建立了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案管部门优化涉企案件受理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当日分流转办,为涉企案件辩护律师优先办理阅卷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实行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机制,天门市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2025年以来,共对8件涉企案件实行领导包案。
聚焦企业源头管理,把依法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守法经营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环节,从源头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2025年以来,汉江两级检察院共制发8份涉企诉前检察建议,6份涉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聚焦妇女权益保障,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长江大保护:聚焦流域治理,推动协同共治
汉江分院“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副组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习亚龙介绍,聚力长江大保护,汉江检察机关围绕四个方面聚焦发力:
聚焦督办落实,驰而不息推动一体履职协同高效。推动通顺河流域督办整治落实落地,督促清理漂浮物、水草和杂物共计5000平方米,封堵污水排口2处,建设生活污水临时收集设施3处,建设收集管网21公里,有效提升流域水质。
聚焦民生热点,持之以恒推动天门河流域的治理。打造“靶向破题-分类督改-回头固效”的工作闭环,督促清理沿岸垃圾10余吨,修复错接漏接污水管道137米,维修污水处理井4座,对天门河201个排口实行数字化管理,并对6个排水异常的排口进行整改,建立实时水质检测站8个,督导天门市39家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聚焦地区差异,因地制宜推动流域保护落实落细。仙桃市检察院聚焦水葫芦入侵破坏生态链、消耗水中氧气致鱼虾死亡、水质富营养化和阻碍水利设施运行等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出动机械5台次,出动人员120人次,累计清理水葫芦15吨,涉及水域面积27万平方米。潜江市检察院对四湖总干渠的多个重要节点水污染问题开展监督,通过局部水域净化微循环的方式推动流域水质的改善。
聚焦协同共治,坚持不懈推动跨区域协作结硕果。天门市检察院与京山市检察院签订的跨区域协作文件,组织增殖放流鱼苗8000余尾。潜江市检察院依托与江陵县检察院建立四湖总干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销毁非法捕捞螺蛳船只10艘,吊离吸螺船1艘,就地放生螺蛳8000余斤,立案查处2件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