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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关系”“能减刑”?真“刑”!

极目新闻 2025-07-30 21:32:05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鲍欢 田玮书

实习生 郭元婷 温宝

一纸判决,不仅粉碎了“花钱捞人”的骗局,更揭露了以“司法掮客”为幌子的新型诈骗手法。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16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伍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已生效执行。7月2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原来,2023年,官某因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为了给官某办理取保候审,其妻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有关系”的伍某。伍某谎称认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承诺可以帮忙“活动”,但需要“活动经费”。信以为真的王某先后三次向伍某转账64000元,用于“打点关系”。

“他让我们放心,说一定能把事情办成。”王某回忆道。然而,官某并没有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官某出狱后得知妻子被骗,找到伍某要求退还财物,伍某不仅拒绝,还狡辩自己为了办事倒贴了5000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为了检验伍某的“办事”能力,官某委托伍某为其“狱友”陈某减刑,伍某同样以需要“活动经费”为名,再次从官某处骗取55000元。2024年1月,陈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减刑幻想再次破灭,官某要求伍某返还财物,压力之下,伍某分多次退还了50000元。

受害者持续追索,伍某的谎言终于难以为继。2024年11月,伍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案发后,伍某陆续退还相应钱款。2025年3月17日,该案被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没有能力把他们保出来,但想着可以再找别人帮忙取保候审、减刑,也是碰运气。”承办检察官梳理案情后发现,伍某编造自己“有关系”的背景,在明知自身并无能力为他人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况下,以“活动经费”为由,先后骗取3名请托人财物156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5年5月15日,张湾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伍某提起公诉。当地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请托型’诈骗,犯罪嫌疑人虚构‘司法关系’,利用信息差和当事人急切心理编织陷阱,实施诈骗。”承办检察官提醒,司法活动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监督机制,任何案件的判决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违规过问、干预司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若自己或亲友涉嫌违法犯罪,切忌通过请托说情等方式干预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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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庞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