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陈鹏 朱晓华
本周是“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7月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刑罚执行监督新闻发布会,通报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胡正享摄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书金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等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刑罚执行严格依法进行,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余书金还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重点包括五个方面:
在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2021年在全省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专项检察活动,针对不当“减假暂”问题建议撤销裁定123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1人。另一方面,注重保障罪犯公平享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利,更好发挥制度效能。湖北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在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重点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开展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502人。
在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雷霆行动”“三类犯罪”财产刑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对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共15272件,采纳率99.9%,监督推动2.17亿元执行到位。
在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774人、漏管342人,对649名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
在加强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方面,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2人,有罪判决率100%。
余书金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突出源头预防,与刑罚执行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
在加强在押人员人权司法保障、通过教育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方面,畅通控告、举报、申诉等权利救济渠道,共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1142件、申诉1093件,经审查后监督纠正判决裁定错误、刑期计算错误、刑罚变更执行不当等案件1029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预防再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监管秩序犯罪,重拳打击“牢头狱霸”问题,共起诉狱内又犯罪41人。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将监管场所“跑风漏气”“捎买带”等违法违规情况作为派驻检察重点,办理监督案件74件;通过发挥巡回检察的“利剑”作用,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问题5770个,移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48条;通过创新科技赋能“手段”,协同推进政法部门“减假暂”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研发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法律监督模型12个,移送线索成案2421件,6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并在全国推广。
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宜昌市检察院、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围绕检察机关巡回检察、“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