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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着亲友“跑分”赚快钱,6人一个都跑不了全部获刑!

极目新闻 2025-06-20 17:14:18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

电影《孤注一掷》中,众多摩托车手10分钟内“跑分”洗钱800万元的情节令人印象深刻。

为赚“外快”,家住阳新的郑某南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跑分”,同时,为了获取更多收益,介绍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这趟“生意”,从中“抽成”。

结果,郑某南和亲友等6人经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全部获刑。6月20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获利大部分给了“中间人”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5月,郑某南在网吧上网时偶遇发小吴某某(另案处理)。聊天中,吴某某提到自己有一个赚钱的路子,用个人银行卡给网络赌博的钱过下账,每一万元可以提成两百元。

“你放心,风险很小的!”见到郑某南在犹豫,吴某某告知其只是把网络赌博的钱“洗白”,不容易被“抓到”,而且操作顺利还会有另外的“好处费”。听到获益不菲,郑某南便一口答应了。

半个月后,吴某某联系郑某南,告知上线已有洗钱“需求”,让其带好银行卡和他一起前往外地。吴某某和好友,带着郑某南到达上线指定的位置后,郑某南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提供给“跑分”人员使用。期间,郑某南的银行卡分三次转入31000元,在“跑分”人员指示下,郑某南在银行取现17500元交给对方,剩下的13500元留在银行卡中。

“我们是‘中间人’,你得分给我们一点。”事后,在吴某某的要求下,郑某南将其中的10000元作为“提成”分给吴某某和其朋友,每人分得5000元,自己则获利剩下的3500元。

为赚钱,拉亲朋好友“跑分”

第一次“跑分”获利后,郑某南喜不自禁,很快就将这笔“意外之财”用于日常花销。手头空空后,郑某南又蠢蠢欲动,想要再一次“跑分”挣钱。

“我跟吴某某关系那么好,为什么不能通过他直接找到上线呢?”想到上一次“跑分”,“中间人”分走了那么多收益,郑某南心有不甘,便找到吴某某说好话并要到了上线的联系方式。

“正是这一举动,让郑某南将身边的亲朋好友拖下了犯罪的深渊。”承办检察官介绍。

“你用自己的银行卡‘跑分’,额度总归是有限的。介绍其他人一起‘挣钱’,就可以抽取一部分的‘提成’,这场‘生意’便绵绵不绝。”加上上线后,上线告知郑某南,希望他能拉到更多的人提供银行卡用于“跑分”。

听到上线的话,“心动不已”的郑某南找到弟弟郑某才(另案处理),想着不但可以带着弟弟赚点“外快”,自己还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听到哥哥郑某南的介绍,郑某才觉得“大有可为”。随后,郑某才携带两张银行卡和郑某南一起前往对方指定的位置进行“跑分”,获取收益8349元。郑某才将其中的4449元作为“提成”分给郑某南,自己实际获利3900元。

用同样的方式,郑某南介绍了自己的亲朋好友郑某勇、明某和、郑某松等多人(均另案处理)出借银行卡进行“跑分”,从而获取其中的分成。

法网恢恢,6人全部获刑

2023年7月7日,公安机关在侦查郑某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时,顺藤摸瓜揪出了“介绍人”郑某南。同年7月9日,经传唤,郑某南向民警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2023年10月23日,郑某南被公安机关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郑某才、明某和、郑某松等其他5人也均被立案侦查。

经查,2022年5月至9月,郑某南经吴某某介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及密码出借给他人用于转移网络赌博资金,从而获取非法利益。郑某南先后三次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等,为他人结算非法转账金额共计180598元,共获利10200元。同时,郑某南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多次介绍郑某才、明某和、郑某松等人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转移网赌资金,为他人结算非法转账金额共计1095325元,在此期间,郑某南收取“提成”违法获利18800元,共计获利29000元。

2024年3月19日,根据查明的事实,阳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郑某南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郑某南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宣判后,郑某南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郑某才、明某和、郑某松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目前,判决都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跑分”是犯罪分子的“黑话”,就是“洗钱”的意思。所谓“跑分”兼职项目,实际上是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洗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同时,“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群众切莫被这些蝇头小利所诱惑,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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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庞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