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客户端

7起案件审结,7名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极目新闻 2025-06-03 17:34:10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袁伊璇 王子薇 陈小军

“油漆工工资9834元,水电工工资10330元……每笔工钱都没有问题,大家伙都收到了!”近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结7起欠付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包工头杨某和农民工们拿到工资后,欣喜不已,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23年底,马某等7名农民工在杨某承包的某建筑项目上施工,工程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农民工们多次要求杨某结算工资,得到的是“再等等”“老板不在”的推诿。

WechatIMG1855.jpg领工钱

2024年2月,杨某向马某等7人出具了欠条,但却在欠条上把自己写成了带班人,后面却备注着根本没露过面的陈某是老板。农民工们没想到,工程竣工后等来的不是工资,而是一张“套路满满”的欠条。无奈之下,马某等7人向张湾区法院花果法庭寻求帮助。

在花果法庭的指导下,马某等7人提交了立案材料。当法庭联系上杨某时,杨某却称:“自己只是带班的,实际老板是陈某。由于工程款迟迟未到账,也无法向手下的农民工支付工资。”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花果法庭和老板陈某取得联系,陈某却辩称工程已经分包给了杨某,与他无关。

“农民工工资容不得半点折扣,关系到他们最根本的生活保障,耽误不得,也不能一判了之。”花果法庭再次做起陈某的工作。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即使你们将工程分包给杨某,工程款目前也还未付清,你可以先行清偿,之后再与杨某清算。况且,这些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家里的生活开支都等着这笔钱。”经过法庭多次耐心劝说,陈某的态度终于转变。

不久后,在花果法庭调解室,陈某将欠付的农民工工资一次性清偿到位,马某等7人终于拿到了辛苦钱。

法官提醒: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要明确接受劳务一方即应付劳务费的人员是谁,掌握必要的身份信息。要注意保留对于劳务费约定以及结算的证据,最好留存有对方签字确认的欠付劳务费具体数额的书证。在面对拖欠工资时,要积极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审核人: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