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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政情丨受贿1.29亿余元,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被判无期

极目新闻 2025-05-16 18:22:17 阅读量:

据央视新闻,2025年5月16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王一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65年12月出生的王一新为湖北英山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中海油系统工作,先后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办公室秘书、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中国海洋石油报社采编部主任、记者部主任、中国海洋石油报社副总编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99年9月,王一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办公厅主任,2003年4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总经理(主任)。

2004年7月,王一新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07年5月起,王一新先后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3年1月起,王一新先后或同时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山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2021年12月起,王一新先后或同时任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常委等职。

2023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王一新任上被查的消息。

2024年6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王一新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新闻、红星新闻

(图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卢雅君 审核人: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