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2024年7月,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香溪村四组村民胡雨莲家唯一住房因灾倒塌,通过落实灾害救助和保险理赔资金8.48万元的支持,新房于当年10月顺利竣工。
4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全省将在巨灾保险的基础上,推进灾害民生保险工作,探索建立“有门槛”的巨灾保险与“低门槛”的灾害民生保险相结合的灾害保险制度,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助力湖北支点建设。
去年9月30日,湖北省新一轮巨灾保险保单正式生效,保险周期为5年,标志着湖北全省城乡居民获得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的巨灾风险保障。
巨灾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巨灾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常住、临时、外来、抢险救灾及救援人员和居民住宅(含室内附属设施)。各类自然灾害中,人员死亡(失踪)赔偿限额20万元/人;住房损失中,城镇房屋每户赔偿限额10万元、农村住房每户赔偿限额4万元;室内财产每户赔偿限额5000元。全省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亿元。
“巨灾保险的触发条件相对较高。比如,一个县(市、区)、林区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导致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或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及以上;或倒塌和严重损坏且经安全性鉴定为C、D级危房300间或100户及以上,才能启动赔付工作。”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负责人介绍,湖北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如何确保受灾群众不因灾返贫、不因灾致贫,建立低门槛、全灾种、广覆盖的灾害民生保险制度非常有必要。
灾害民生保险助力提高受灾群众保障水平 通讯员供图
以宜昌市夷陵区为例,当地地质结构复杂,暴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五年,暴雨灾害年均发生6次以上。
“传统救灾模式下,政府承担大部分重建资金。大灾之年,往往重建资金缺口较大。”宜昌市夷陵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远国介绍,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要求在提升,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期待得到更快速、精准的救援救助和理赔服务。2013年,夷陵区率先探索建立灾害民生保险制度。12年来,夷陵区灾害民生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保障范围越来越细。比如,2023年,新增过渡期生活救助,对于因灾倒房重建户,每人赔付1800元的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25年,当地拟对当年纳入倒房重建范围的农房每户最高赔付4万元,人身意外伤害最高赔付2万元,进一步发挥灾害民生保险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负责人介绍,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是提高公共财政的灾害应对能力、服务民生的制度创新。下一步将在全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灾害民生保险,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守护群众的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