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常怡
实习生 余欣睿 董香为
通讯员 武芙萱
“感谢法院和妇联的同志,没有你们,孩子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近日,江汉区作为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地区,妇联与法院成功运用诉调对接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矛盾纠纷。这也是武汉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后成功调解的首案。
原来,江汉区王某(男)与刘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孩子出生后,两人因家庭琐事时有争吵并正式分居。今年4月初,刘某辞去武汉工作,直接把孩子从幼儿园接走,带回一千多公里外的西北老家,双方就孩子回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因工作较忙不能逗留探望孩子,双方为此发生争吵,王某也被刘某“拉黑”,情急之下,王某向江汉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刘某停止对其监护权的阻挠,立即将孩子送回武汉。法院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刘其在10日内将孩子送回武汉。
对这起家庭情感纠纷中典型的“抢夺孩子”型案件,禁令只解决了该不该送回孩子的问题,但送回来怎么办,这里留有一大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空白。
为此,法官迅速启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江汉区妇联参加调解,共同运用情理与法理敲开双方的心门,推动双方共同做好禁令发出的家庭教育辅导“后半篇文章”。
法院、妇联与调解员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与动情晓理,并分别从法治保障、家庭支持、执行落地的角度,为双方提供了化解矛盾的现实方案。
法官从司法实践建议,可以参考武汉法院在判决中细化日常、假日、节日探望的方式的办法,明确双方监护权行使的界限,让孩子不必再做亲情单选题,让父母双方不因分居而丧失与孩子相处的机会。
江汉区妇联从家庭和谐与儿童保护的角度建议,设置过渡抚养方案,采取稳妥渐进的抚养方式有利于家庭和睦与孩子成长。
调解员则参照法院判决中抚养权、探望权的细化安排,建议王某与刘某在过渡期轮流抚养孩子。
面对这份明确又具体的方案,王某与刘某作出承诺并在调解笔录中郑重表示:积极配合对方进行轮流抚养、不擅自将孩子带离武汉,就孩子的重大事项保持沟通。
武汉市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今年“法院+妇联”婚姻家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首案,未来将继续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始终坚持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精细化、高效率的权益保障服务,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多元解纷体系,聚焦妇女儿童维权痛点、治理难点、民生焦点,推动相关机制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