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黄娟 刘骙
5月3日,武汉市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八中队在辖区秀水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警力精准执法,成功查获一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妄图调换座位逃避检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整治期间,辅警胡纯、姚骏在执勤点位严密巡查,发现三环下匝道一辆红色小型轿车行驶轨迹飘忽、异常可疑,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第一时间呼叫执勤民警张晋武、黄琛上前拦截核查。面对民警询问,同车女子谎称是自己驾驶车辆,因驾驶技术不佳导致行驶不稳,但其言语含糊、眼神闪烁,破绽百出。同时,民警敏锐察觉到副驾驶座位男子黄某身上散发浓烈酒精气味,随即对二人开展细致核查与普法教育。
在民警严谨的调查取证和严肃的法治教育下,黄某最终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其坦言,自己饮酒后驾车行驶至三环下匝道时,远远看到交警开展酒驾查处,为逃避法律处罚,随即停车与同车女子调换座位,企图蒙混过关。
经进一步核查确认,黄某并非首次酒驾,早在2022年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性质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五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黄某驾驶的机动车予以扣留,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拟作出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
青山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次酒驾更是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的恶劣行为,任何妄图逃避检查的伎俩都难逃法律制裁。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