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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法院:从“执行不能”到“半额清偿”,破产和解让困境企业绝处逢生

极目新闻 2026-03-17 18:42:09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吕凡

“法官,和解款到账了!真没想到原本以为一分钱都拿不回来的欠款,现在居然拿回了一半,太谢谢你们了!”

2025年底,承办法官接到了债权人王先生的感谢电话。电话那头的激动与释然,源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刚刚办结的某餐饮公司破产案件。近日,这起曾陷入“执行不能”的案件,通过“执破融合”机制与破产和解程序,最终实现普通债权50%的清偿率,让原本看不到希望的多方当事人,都迎来了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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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关停后资产清零,欠款执行陷入僵

成立于2018年的某餐饮公司,曾是小有名气的本土餐饮企业,后因经营不善全面停业,背负多笔债务陷入民事纠纷。多名债权人先后向法院起诉维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面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无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任何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我们都是小本生意,这笔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该案的债权人多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这笔欠款对他们而言并非小数,多次调查无果后,大家满心失望。而另一边,该餐饮公司也因沉重的债务包袱,无重启经营的可能,案件一度走进进退两难的死胡同。

“执转破”打开缺口,深挖线索觅转机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没有轻言放弃,“执转破”(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机制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突破口。与执行程序聚焦债务人名下现有财产的个别清偿不同,破产程序能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深挖潜在偿债资源,从根本上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

经执行部门严格审查、债权人同意,蔡甸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裁定受理该餐饮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案件正式转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接管企业工商档案、财务资料后,并未被“无产可破”的表象困住,而是及时转变办案思路,将调查重点从企业现有存量资产,转向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反复核对工商内档、细致梳理财务流水,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该餐饮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但其股东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法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一发现,为这起看似山穷水尽的案件,点亮了关键的希望之光。

和解破解双难题。多方共赢达共识

找到潜在偿债来源后,案件推进仍面临考验。若走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虽可依法起诉追缴股东未缴出资,但势必经历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债权人最终受偿情况充满不确定性,股东也将面临全额追缴出资、个人商业信用受损的多重风险。

就在此时,债务人及部分股东向法院表达了强烈的和解意愿。承办法官敏锐抓住债权人“快速稳妥回款”与股东“一次性了结法律风险”的核心利益平衡点,推动案件转入和解程序,为双方搭建协商沟通的桥梁。

为促成和解,承办法官与管理人先后组织多轮沟通协商,为债权人和股东清晰分析清算、和解两种路径的利弊得失:对债权人而言,和解可实现一次性50%现金清偿,远优于清算程序的高时间成本与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股东而言,按约履行和解义务后,可以彻底了结出资责任,有效隔离后续法律风险。

多轮坦诚沟通后,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形成以“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对普通债权一次性50%现金清偿”为核心的和解协议草案。这份兼顾多方利益的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获全票通过,并很快得到蔡甸法院的裁定认可。

2025年底,该餐饮公司股东按约将全部和解资金支付到位,涉案债权的清偿工作顺利完成。曾经以为“血本无归”的债权人,实实在在拿到了50%的债权回款,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该餐饮公司依法获得剩余债务豁免,卸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保留了法人主体资格,迎来了重启经营的新可能;股东也彻底化解了出资责任的法律风险,实现了债权人、企业、股东的多方共赢。

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深化“执破融合”机制,用足用好破产和解、重整等拯救型破产程序,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孙婷婷 审核人:吴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