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李庆
创作蕴含城市元素、具有武汉IP的现象级音乐作品,最高可给予版权方500万元的奖励。
日前,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市人才工作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将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全市“965”产业体系数字创意产业链建设,壮大武汉音乐产业,打造“音乐之都”。

近年来,武汉音乐及演艺市场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各类新业态、新场景加速涌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愈发鲜明。
《若干措施》明确,将全力支持音乐市场主体发展和音乐产业平台建设,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音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在汉建设国际一流的数字音乐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音乐平台,对收录音乐与音频曲目总数超过50万首、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音乐平台,根据其经营收益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今年的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聚焦建设文化强市,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办好琴台音乐节等文化活动。同时,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文化新业态,引入高品质演出100场以上,做强演艺名城。
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文化重镇,近年来,从顶级音乐场馆的落成到本土音乐文化的蓬勃生长,这座城市正以多元化的音乐场景和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着国内外音乐家和艺术爱好者。
为加强音乐产业园区打造,《若干措施》指出,支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转型发展数字音乐产业园,对于改造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改造后新增入驻文化企业数超过30%(含)、新增入驻办公人数300人以上(含)的园区,按其改造升级投入费用的5%给予改造方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打造汉派音乐IP,支持“武汉创作、创作武汉”的重点音乐作品或剧目参与国内外重要音乐艺术奖项评选,对具有明显武汉IP、积极传播正能量、扩大城市影响力的现象级音乐作品,给予版权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若干措施》还对优秀音乐人才引育、专项扶持计划等进行了明确。该措施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