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想起这件事情我就来气!”武汉市民李女士(化名)提起“迟到”的婚礼礼服,至今依然难掩心中的不满。近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还李小姐服装款,并给予额外赔偿。
2024年11月,李女士正沉浸在婚礼前的喜悦之中。因婚礼需要,李女士在某淘宝店铺下单购买成套婚礼服装。“下单那天距离我婚礼的日期,足足有37天。我们预留了充足的快递及清洗时间。”李女士说。
下单时,网店向李女士承诺于2024年12月15日中午前发货,不会影响她在婚礼中使用。“在沟通中,商家暗示我很有可能于11月份收到货物。”
由于担心自己的婚礼礼服在购买的过程中出现差错,李女士于同年12月10日、12月13日两次主动询问网店发货情况,均得到“尽快发货”的回复。直至下单后的第31天,商家才告知李女士因面料批次问题需延期发货。此时,距离李女士婚礼仅剩6天时间。
“当时,我只收到头纱,而剩下的裙子却一直没有动静。”因无法按时收到婚礼服装,李女士被迫于婚礼前3天在线下花费650元购买另一款婚礼成衣,并最终在婚礼上使用。
2025年7月,网店主动联系上了李女士,要求对裙子进行退款,但拒绝将已使用的头纱退货退款。李女士同意仅退货退款裙子或者退回头纱。随后,网店向李女士索要新地址后再无下文。
2025年12月,李女士因等待无果申请平台介入。网店于当日寄出裙子。两天后,李女士发现,她收到的裙子款式与拍下款式完全不符。
“我拍下的是挂脖款式,而收到的却是吊带款式,且吊带款式售价更低。”李女士第一时间与网店沟通,网店仍拒绝退货退款,并否认商品款式不符。
此后,李女士和网店就退款问题多次协商。网店以头纱已经使用,且该婚纱裙属于定制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款。于是,李女士将网店诉至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三倍赔偿、赔偿额外购衣费及利息。
“结婚是一件大喜事,遇到这种事确实让人糟心。”承办法官贾继祠说。
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商家在调解现场认识到自身过错,同意退还李女士服装款646元而李女士无需退回服装,并给予额外补偿,合计支付1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后,涉事网店负责人立刻向李女士支付赔偿金,协议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