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郑阳 杨千姿
“其实我也就是想讨个说法。没想到综治中心也能打官司,而且这么快就帮我调解了。”6月17日,在武汉市青山区综治中心,张女士将一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青山区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龚雨红法官手中。这场从“法庭见”到“综治中心见”的转变,不仅让纠纷高效化解,更展现出司法为民的新路径。

张女士与李先生(化姓)曾因工作有过交集,却因过往矛盾结下心结。5月下旬,张女士在路边偶遇饮酒后的李先生,对方突然冲上前,指着她的鼻子大骂脏话,辱骂持续长达二十分钟。气愤不已的张女士决定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6月9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法官在接收材料后,向张女士发出《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程序告知书》,耐心解释区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上的优势,引导她通过综治中心解决纠纷。当天下午,张女士来到区综治中心。值班的龚雨红法官深知,此案不仅要解开“法结”,更要抚平当事人的“心结”。她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多次沟通释法,终于让李先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6月13日,在龚法官的见证下,李先生主动来到综治中心,向张女士诚恳道歉,而张女士也接受道歉,放弃了精神损失费的诉求,这场名誉权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从‘法庭见’到‘综治中心见’,不仅高效便民,更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龚雨红法官感慨道。此次纠纷的化解,是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依托“法院+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做实定分止争,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强劲司法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