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核心争议有两点:一是管理员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二是管理员甲的行为与王某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关于第二点,王某主动摆脱劝阻、快速追赶并跃身飞踹管理员甲背部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动性与攻击性,是王某自主意志支配下的独立加害行为,而非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实施的防御性反应,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王某飞踹后落地失衡、单脚承重失控所致骨折,系其自主实施高风险动作的直接、必然后果,与管理员甲在先行为缺乏法律上的相当因果关系。
法官提示,讲文明、树新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道德要求。本案深刻警示:酒后失德、遇事冲动,以武力宣泄情绪,不仅有悖公序良俗,更是害人害己之举。
对停车场、物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而言,应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配备充足安保人员,留存完整监控资料,引导员工以合法、克制的方式处理纠纷,以维护公共秩序与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