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季建荣 通讯员 徐子健 钟李佳
“请大家规范垂钓,不要用锚鱼、弹弓射鱼这类违法手段捕捞……”5月12日,龙泉市公安局道太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库区,向沿岸群众和广大钓友宣传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提醒群众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遵守新渔业法。
警方抓获非法捕捞人员。
原来,道太派出所近期已连续办理两起在紧水滩库区利用投射箭铦耙刺(弹弓射鱼)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查获弹弓射鱼器、鱼轮、金属镖箭头等禁用工具若干,查获渔获物30余斤,用实际行动筑牢渔业生态安全屏障。
5月1日,道太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紧水滩水库大白岸码头用弹弓射鱼。
道太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3个身穿迷彩服、头戴遮阳帽的人正站在浅滩的水里,他们手中拿着弹弓,正对准水面的鱼群瞄准……民警迅速制止并将三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缴获的非法捕捞工具。
“鲢鳙、罗非鱼等喜欢浮在水面,用弹弓飞镖比较容易抓捕,我们抓来是自己吃的。”审讯中,嫌疑人刘某某、周某某、曾某某等人如实供述利用弹弓射鱼的违法事实。
无独有偶,5月7日,道太派出所又破获一起利用弹弓射鱼的非法捕捞案件,抓获嫌疑人陈某某。
部分非法捕捞鱼获。
弹弓射鱼器被农业农村部列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学名叫投射箭铦耙刺,是将绳索连接箭型尖刺或者带有倒刺的尖刺,利用弹弓或者弩发射,将尖刺射入鱼体内达到捕获目的。该类工具带有锋利倒刺,杀伤力大、破坏性强,不仅严重危害鱼类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而且近距离杀伤力极大,操作不当会对自己及他人造成危害,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新修订《渔业法》还明确,使用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捕捞最高可处 200 万元罚款,携带禁用渔具进入渔业水域即属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龙泉警方将进一步推进“生态警务”建设,通过不断强化水域巡逻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执法,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守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努力营造水清、岸绿、鱼跃的良好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