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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发布“粉丝朱姐贷款诈骗”等言论,被判侵权需道歉赔偿,因未履行被列为被执行人

红星新闻 2026-04-17 21:11:48 阅读量:

红星新闻多次跟进报道都美竹与粉丝朱姐之间的纠纷事件。(此前报道:粉丝诉都美竹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一审判决:都美竹需书面致歉并赔偿2000余元)4月17日,朱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都美竹一审败诉后并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但都美竹一直没有履行判决,朱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就朱姐申请执行都美竹人格权一案,已于4月1日立案执行。目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能查到都美竹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489。

▲都美竹成被执行人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都美竹系新浪微博认证大V博主,在网络上具有较高影响力。朱姐曾是都美竹的粉丝,二人在网络上结识并互加微信好友。此后,朱姐多次通过微信和银行向都美竹转款。然而,当朱姐陷入经济困境,向都美竹提出返还转款的要求时,遭到其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法院认为,都美竹作为具有一定粉丝量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对自身言论应尽更高注意义务。其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针对朱姐的不当言论,指名道姓发布关于朱姐“骗贷款炒股”“贷款诈骗”“如果不给,你就扬言曝光我”等言论,都美竹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使大众对朱姐的品行产生质疑,损害了朱姐的名誉。同时,都美竹未经朱姐同意公布其个人信息,因其粉丝基数大,导致朱姐面临人肉搜索风险,影响其生活安宁,侵害了朱姐的隐私权。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都美竹需删除其在哔哩哔哩平台上发布的侵害朱姐名誉权、隐私权的所有内容。同时,都美竹要在抖音、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小红书、哔哩哔哩平台显著位置连续30日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致歉声明。此外,都美竹需向朱姐赔偿维权合理支出189元与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法院驳回朱姐的其他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