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向北极海新闻反映,在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直罗镇安家川村,有村民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树苗。
图为读者提供的占用农田栽种苗木的现场照片
该读者讲述说,3月下旬,他在沿青兰线公路驾车路过安家川村时,发现路边农田里有成片生长的柏树苗木。根据其现场拍摄的图片,共有三块农田上栽种了苗木,苗木长势良好,高的接近半米,矮的也有十余厘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树木、发展林果业等行为均属于违法占用,须依法予以整改恢复。
该读者第一时间通过直罗镇政府公开的监督电话进行了反馈,得到的答复是,种植苗木的土地确为基本农田,将进行调查处理。但进入4月后,该读者再次路过时,发现土地上的苗木状况依旧,未见整改。
为了解整改进展情况,4月3日,北极海新闻通过电话与直罗镇政府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该读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已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将于当日向上级领导汇报后回复。但北极海新闻当日并未收到回复。
清明假期过后,4月7日,北极海新闻再次与上述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通过微信发送了《答复》,称:“针对该问题,镇政府已现场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然而,该《答复》未涉及被占用种植苗木土地的块数、亩数,以及整改时限等具体信息。4月8日,北极海新闻就整改时限问题向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询问,对方回复称,该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后将第一时间答复。(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于晓荷律师认为:村民此举违反《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属于典型耕地 “非粮化” 违法行为。当事人需限期移除苗木、恢复耕地耕种条件,逾期拒不整改,将被处以耕地开垦费 2-5 倍罚款;若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还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也需严格监管、杜绝纸面整改。
相关解读:
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耕地,严禁种植林果苗木。其根本原因在于基本农田承担主要粮食生产功能,种树会深度破坏土壤耕作层、耗尽土壤肥力,且耕地地力难以恢复,直接缩减粮食种植面积,触碰 18 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危及粮食生产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