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之萌 胡秀文
4月3日,“原来身份证不是全国统一的”话题冲上热搜第一。起因是一位博主晒出了一张带有双语的身份证照片,除汉字外,证件上还印有少数民族文字——壮文。该帖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惊讶地表示:“还有这种事,第一次知道。”也有人分享自己见到的维吾尔文、朝鲜文等双语身份证。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四条则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另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2018年发布的消息,我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共有六种民族文字与汉字并列的双语版本,分别为: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朝鲜文、彝文、壮文。
网络截图
3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三名户口分别在新疆、内蒙古和广西的市民处获悉,他们的身份证确为双语版本,分别印有维吾尔文和蒙古文。在湖北定居的刘先生说,他是汉族人,但户籍在新疆,从他提供的身份证照片上可以看到,维吾尔文位于汉字上方。来自内蒙古的曹女士向记者展示的身份证上,蒙古文则位于汉字的左侧。广西的曹先生身份证上,壮文同样位于汉字上方。此外,记者注意到,朝鲜文和彝文等身份证上的民族文字也位于汉字上方。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广西、四川凉山等地多个户籍派出所,对方均表示,当地居民身份证确为双语版本,同时印有民族文字和汉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