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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亲被砍23刀,2岁宝宝手还握在玩具上……太残忍!”广东一家三口被害案家属落泪痛诉,今日二审开庭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网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潮新闻 2025-11-27 12:26:35 阅读量:

11月27日上午10点,“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案”二审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借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被害人家属将在廉江市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旁听全过程。

该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3月27日19时45分许,潇潇(化名)与其母亲韦某某及未满两岁的大儿子何某某三人,被同村村民叶某志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家里残忍杀害。万幸的是,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同时逃过一劫的还有潇潇二哥家的小儿子。

被害人潇潇的大姐介绍:“我的妈妈躺在大门口外面一点的位置,脚朝着门,我的小外甥当时正骑在他的玩具小车上,几乎被砍断了脖子,而我的妹妹被他二次追砍至院子里的菠萝蜜树边。”

今年3月27日晚,广东廉江某村发生了惨案,村民叶德志进入同村邻居家中,杀害三人。被杀害的三人系祖孙三代,年纪最小的遇害者不到2岁。

据起诉书披露,叶德志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及汽车打不着火均与同村叶某有关,便从家中厨房里拿出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去找叶某。叶德志未找到叶某,见到三名被害人坐在叶某家门口时,即下车持刀砍击三被害人。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叶德志是85后,与被害人一家是邻居。

案发后,鉴定结果显示,叶德志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8月18日,此案一审在湛江中院开庭审理。当日,湛江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叶德志死刑。

据湛江中院官网此前通报,经审理查明,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叶德志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一审时,叶德志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没有悔罪态度。一审判决后,叶德志提起了上诉。

新闻多看点——

2025年4月,“广东廉江一家三口遭同村村民杀害”一案在网上引发高度关注——被害人潇潇的小姑子何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嫂子潇潇带着两个孩子一同暂住廉江石颈镇东涌村娘家期间,于2025年3月27日晚上19时45分许,包括潇潇、其母亲和未满两岁的大儿子三人在内,被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家里残忍杀害。其中万幸的是,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事发当天现场监控截图 受访者供图

起诉书提到,被告叶某某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及汽车打不着火均与同村叶某有关,便拿上两把菜刀,到叶某家。未找到叶某,叶某某见到被害人坐在叶某家门口,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起诉书认为,被告叶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卢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