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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丨法院副院长与原告同行同吃同拜佛?三个核心问题亟须查清

极目新闻 2026-03-27 17:16:02 阅读量: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网传一份名为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其中提及,法官胡某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接受宴请,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行为。

发帖人李某是文件中所提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一审李某败诉,被判赔偿90万元,李某不服向邯郸中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李某开始举报胡某“枉法裁判”,李某表示:“他判我输后,我的案子在2025年启动了再审,并于12月份前后撤销了原先判决,目前是重审阶段,还没有结果。”3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某,他反复说,“我不知道这件事,你通过组织询问,行吗?”磁县人民法院领导、相关科室均未回应。(据3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

网传举报文件截图

法官法明令规定,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接受宴请或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如果李某举报并曝光文件属实,涉事法官被指与原告亲密交往、接受宴请,已非简单的“小节不检”,更是对司法尊严的公然践踏,本质上是与案件当事人形成不正当利益关联,严重违反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回避制度。

而“同烧香拜佛”不仅违背了党员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党纪要求,更暴露出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超出工作边界的“私人交情”,手握法槌的裁判者,竟与案件利益相关者大搞“江湖义气”,成为花钱就能请动的“座上宾”,无疑摧毁了公平中立的司法基石。更让人警惕的是,这种不正当交往可能直接影响案件判决。法官与原告若有不当交往,败诉方就有充分理由质疑案件审理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是否故意偏袒。无论法官胡某在实体判决上是否“枉法”,程序上的“拉拉扯扯”已经构成了对司法公正的致命伤害。

司法公正不仅仅是结果公正,更要求过程严谨规范。李某所涉民事案件一审败诉后,于2025 年启动再审并于同年12 月撤销原判决,目前进入重审阶段。再审改判的结果,恰恰印证了原判决可能存在不公正、“关系案”等问题。

据李某所述,更为吊诡的是,面对举报,胡某反手起诉李某“敲诈勒索”,导致李某被刑事拘留3 天,后虽终止调查,但这一操作无疑加剧了公众的质疑。李某被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案件终止调查的原因又是什么?“敲诈勒索”的事实究竟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这一操作是否涉嫌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如果胡某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连约束自己都做不到,却通过司法人员的身份给举报人施压,那法律岂不是成了个别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具?

截至目前,由于当事法官和法院保持缄默,所有指控均基于举报人单方陈述与网传文件,真相仍被包裹在重重迷雾之中。若网传公文系伪造,举报人李某就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但如果举报为实,那这一系列的操弄可以说是狠狠地打了法律的脸,更是对国家法治根基的严重侵蚀。

司法公正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为坚固的防线,司法人员一旦以身试法,公然违纪,不但会滋生冤假错案,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也会随之崩塌。此事已引发舆论哗然,恶劣影响不可忽视,磁县人民法院作为涉事单位,不应消极回避,而应该正面调查、及时回应才是正道。

倘若基层法院陷入“舆情恐慌”,不愿积极查办,上级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就应当果断介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还原事实真相,就法官是否违纪,判决是否公正,举报人是否遭报复等核心问题,查个清楚明白,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案,担起法律监督重责,守护司法公信力,绝对不能让法律的执行者,成为法治长堤上的最大的“蚁穴”。

责任编辑:陈嫣然 审核人: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