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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快语|警方通报“金某被曝交通肇事逃逸”,将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

湖北日报 2026-01-30 20:16:13 阅读量:

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针对网传“女演员金晨被曝交通肇事逃逸”,1月30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同日,金晨在社交媒体就交通事故致歉,表示会深刻反省,今后一定更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警方通报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3月16日中午11时许,金某、徐某青、刘某祎结伴在绍兴柯桥古镇游玩、购物,其间未就餐。15时07分,金某(持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沪F牌照黑色越野车,途经柯桥湖塘街道一路段时,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造成车内3人轻微受伤,及驾驶车辆、道路路牌、村居围墙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某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刘某祎的陪同下打车离开,直接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民警经初查判断为单车事故,未发现异常情况,遂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经调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其他有关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引发关注,时隔9个多月。这说明,涉及公众人物的法治事件,任何环节都要经得起社会放大镜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因为法律面前没有明星光环,只有人人平等。

针对网传的“找人顶包”“肇事逃逸”等说法,警方通报的“金某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刘某祎的陪同下打车离开”“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等细节,对此作出了明确回应。

不枉不纵,是法治精神的基本要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是对公众负责任的交代,是法治精神的彰显。积极回应社会舆论,以权威信息、官方调查来为社会公众释疑解惑,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对于广大网友,还是要尊重客观事实、权威调查,不搞简单的情绪审判、键盘审判,不传谣,勿信谣。

这起事件,侧面也反映了社会对明星群体既有期待、也有担忧。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背后,是因为曾经的确发生过艺人交通肇事后,由助理或他人“顶包”的案件。这件事更加凸显出,演艺人士在明星效应下,尤其需要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因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决定了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要以优良的行为示范回应社会公众的更高期待。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