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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丨女儿调座椅压死儿子,家长索赔车企200万,监护责任岂能甩锅

极目新闻 2025-08-14 17:00:02 阅读量: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上海高院近期公开一则某汽车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2023年5月1日,宗某1驾驶一辆商务车,载吴某1及两名子女出行。10时30分左右,宗某1开到路口等红绿灯时,妻子看到女儿将座位调得很低,转身发现座位压到了儿子的头,此时宗某3在车内丧失意识伴全身青紫。家长遂将宗某3送医院救治,但宗某3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缺氧缺血性脑病。此后夫妻俩将某汽车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案涉车辆存在设计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被告未尽警示义务,请求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200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8月14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从基本事实来看,夫妻双方显然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其一,女儿5岁多,夫妻让她坐在前排,这本身是将女儿置身于险境。如果女儿不坐在前排,事故会发生吗?显然不会。其二,其儿子2岁7个月,应该坐在安全座椅内。如果其坐在安全座椅内,会受到前排座椅的挤压吗?显然也不会。其三,如果夫妻两人密切关注孩子的情况,就能及时发现危险,果断采取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

正如法院所言,事故的发生,是原告存在多重监管失职,这与车辆本身有什么关系呢?

事故发生了,哪怕内心再痛苦,但首先应该是自责和反思。这个时候,将责任全部推给车企,进行高额索赔,无疑是一种甩锅行为。不仅推脱不掉自身责任,反而会遭遇舆论的反噬。

父母是保障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里面,最可怜和无辜的是失去生命的孩子。如果父母尽职尽责,哪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反省自身,反而尽力甩锅,怎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职责,今后又如何正确抚育孩子,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父母责任造成的悲剧,不说要被法律追究责任,也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舆论的批评。

悲剧的发生既令人痛心,更令人深思。在维权方面,一些人心存幻想,认为我投诉我就有理,我起诉我就有理。有的人不仅借此试图倒打一耙,甚至还抱着我闹我有理的态度,想从中获取实际利益。他们可能没想到,这往往会碰一鼻子灰。

现在,法院对一些责任纠纷案件,不再进行和稀泥式判断。值得肯定的是,这本身是在守护公平和正义。这起案件,法院的判决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就是因为坚持了事实,摈弃“谁死谁有理”的做法,坚决不让无辜者背锅。总之,产品责任不能成为监护失职的挡箭牌。

责任编辑:戴犇 审核人: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