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针对媒体报道“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事故”一事,2025年7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称,正重新调查认定事故责任,将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据7月9日界面新闻报道)
警方通报
这则通报里,对“民警”的身份进行了澄清,称姬某为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非民警。同时,也表明会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回应了舆论关切。然而,还是有三个舆论关注点需要澄清:
一是,姬某虽然不是民警,但作为纪检监察组干部,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更应该以身作则。但他无视禁停标志,违法停车,这样的作风,令人失望。造成人员死亡这么严重的后果,他会不会受到党纪或政纪处理?期待当地相关部门按通报里称的“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后回应公众。
二是,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死者罗某某家人质疑,事故认定书中多处描述明显与事实不符,对责任认定不服,随即申请复核。我们注意到,事发时间为3月31日。直到2025年5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塔大队才作出事故认定书,称“罗某远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姬某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为何认定责任需要这么久,而且认定的结果还存在“认定适用法律错误”问题,这如何解释?
三是,据报道,罗某某家属称,负责处理罗某远交通案的三名交通警察:侯某、金某宏和牛某功三人中,只有侯某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但在事故现场图以及事故现场勘验笔录上,均未出现主办警察侯某的签名。这又作何解释?这个程序是否合法存疑,当地通报也未就此说明让人遗憾。
当事现场附近的禁停标志(图源:新黄河)
罗某某的死亡,当然是综合因素的结果。据报道,罗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佩戴了头盔且没有超速、没有酒驾。另外,违停车辆的上方两处路灯没有照明,这也是客观因素。如果说主要原因是罗某某观察不周,家属不理解,网友也不认同。毕竟,如果不是姬某违停,可能就不会有事故发生。
可见,不管是民警还是纪检监察干部,身份都比较特殊,定责问题应该慎之又慎,需要拿证据说话,用法律条款说话,才能服众,以免被群众认为有人在干扰民警公正办案,里面存在不公。对此,当地除了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外,同时也有必要进一步澄清真相,以消除公众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