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天津一培训机构被指体罚员工“狗爬”,前员工称最多爬了50多圈,提离职会要求赔违约金,引发关注。
7月2日,发帖网友小包称,涉事公司是天津北辰区一家幼教机构,两个月后公司开始体罚员工,“狗爬”是体罚方式之一,“假如员工犯错误,会要求员工跪在地上像狗一样爬,必须双膝跪地,蹲着爬都不行,围着校区爬一圈,校区很小在室内。”
除了“狗爬”外,有老师做错事还会被罚400个深蹲,或被迫签“保证书”,承诺再犯就要赔偿公司一两万块钱之类,想要离职,老板就会用违约金来威胁,“两年内离职要赔偿公司两万元。”(据7月2日潇湘晨报)


这一奇葩的体罚方式引发职场人的众怒,要求员工像狗一样爬行,甚至绕着工作区域,在同事面前“示众”,这种以侮辱人格为手段的“管理方式”,不仅突破了法律底线,更暴露出某些企业扭曲的价值观:将践踏尊严当作“狼性管理”,把控制员工视为权力游戏。
很具有迷惑性的是,据前员工反映,该公司的创始人曾亲自示范“狗爬”,仿佛只要他自己也爬了,员工爬就不算什么,表面上看是“领导带头受罚”,实际上是对员工进行“洗脑”,将正常的管理异化为职场霸凌,这种行为早已超出劳动纠纷范畴,本质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严重侵犯。这种奇葩体罚一旦发生,必须被立刻叫停,企业也应为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虽然该企业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去年,已经过了追诉期,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改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就能对此甩手不管,劳动者仍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权益并遏制企业不法行为。首先,如果这种奇葩体罚仍在暗地里继续,还在职的员工就打破“怕事”的心态,通过媒体曝光或社交平台发声,联合其他受害员工积极收集证据,投诉报警,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对涉事企业重点关注、介入调查,如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同时推动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介入监督,避免奇葩体罚行为卷土重来。
此前,新闻报道也曾披露过不少职场奇葩体罚与侵犯人格权的案例,有公司对员工实施吃虫子、吃变态辣的辣椒、喝马桶水、跪地爬行、互扇耳光等侮辱性惩罚;还有公司对员工公开辱骂,让其悬挂“效率低下”羞辱牌,要求其做数百次深蹲等。这些行为以“狼性管理”“激励绩效”为名,实则是违法践踏劳动者尊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多数涉事企业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是总有企业不吸取教训,依然热衷于用奇葩体罚代替正常管理,本质上就是没把员工当人看。
奇葩体罚显而易见地违法,而且压根没有管理效果,只会逼得员工不想干,为何成为职场毒瘤,屡禁不止?
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关键。一些企业总想着通过极端手段树立所谓的“权威”,完全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错误的管理理念,早已被时代所抛弃,但他们却不能与时俱进,实际上凸显了自身的愚蠢和无能。
监管滞后与维权成本高企,也让部分违法者有恃无恐。如果监管部门能及时介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许就能阻止这类事件的不断发生。就业环境的压力也使得一些员工在面对不合理对待时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也间接助长了企业的肆意妄为。
长远来看,完善劳动法规、加强企业信用惩戒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侮辱劳动者人格,破坏职场风气的违法行为。只有建立平等、公正、尊重的职场环境,才能真正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