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实习生 李昕月
近日,山西运城稷山县蒲剧团团长许某某被指公车私用一事引发广泛关注。监控显示,4月19日凌晨,一辆剧团公车停放在小区门口,次日上午被一名男子开走。据剧团职工反映,该车大多时候由许某某及其丈夫使用,普通职工极少能用。许某某回应称,因演出结束晚才将车停在小区。4月29日,稷山县官方回应,涉事人员违反业务用车规定,团长及其丈夫已被诫勉谈话。(4月29日极目新闻)
涉事车辆(受访者供图)
在这起事件中,公车的使用显然偏离了正轨。剧团职工的反映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公车似乎成了团长及其丈夫的“专属座驾”。公车本是为了满足单位业务需求、方便职工工作而配备的资源,理应为整个剧团的正常运转服务,而非被特定的少数人长期占用。
或许有人会为许某某叫屈,称其因演出结束晚才将车停在小区,并非刻意公车私用。但这种说辞站不住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白纸黑字,对使用时间、事由、停放地点等都有明确要求。其中,严格执行回单位或其他指定地点停放的规定,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即便演出到深夜,也不能成为违反规定的理由。作为剧团团长,许某某理应比普通职工更熟悉这些规定,更应以身作则,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若因一次“特殊情况”开了绿灯,那日后类似的“特殊情况”必然会层出不穷,公车管理规定将形同虚设。
透过这一事件,也反映出部分公职人员纪律意识的淡薄。在一些人心中,公私界限变得模糊,认为自己为单位辛苦工作,便有权享受一些“便利”。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皆来自人民,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任何以权谋私、违规享受的行为,都是对人民信任的辜负。剧团团长作为单位的管理者,更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遵守纪律的表率。若管理者都肆意践踏规则,又怎能要求下属依规办事?整个单位的风气又怎能清正廉洁?
此次稷山县官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作出处理,彰显了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诫勉谈话传递出的信号十分强烈: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绝不可取,一旦发现,必将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涉事人员的警示,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提醒。
要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不能仅依赖事后的处罚,更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各种情况下公车的使用规范,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同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让公车的每一次使用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只有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才能真正让公职人员敬畏规则,做到公私分明。
公车虽小,却关乎党风政风。只有严守公车使用的规矩,才能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希望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时刻牢记公车姓“公”,按规使用不容含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