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4月7日,社交媒体上有网友发帖称,有人在杭州西湖景区用弹弓打死了湖里的鸳鸯。“鸳鸯在湖里游,被人用一弹弓射死,另外两只鸳鸯一直围着死了的这只在游泳,用喙啄它,想把它喊醒,但是它腿已经直了,翻肚子了。”
目击者拍摄到的鸳鸯被杀的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4月9日,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发布情况说明:罗某荣(男,34岁)于4月7日下午5时许,在西湖长桥附近游玩时,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击打一只鸳鸯并试图打捞,后因鸳鸯死亡漂远作罢。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后续景区将依法对罗某荣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置。(据4月9日钱江晚报)

西湖四月,春水初生,本是鸳鸯戏水的浪漫时节,却因为粗暴野蛮的恶行,蒙上了一层阴影。每年4月都是鸳鸯的繁殖期,西湖生态优美,鸳鸯集群水上,自在游玩,没有惹到任何人,却莫名其妙地被人用弹弓射杀,实在是天降横祸。万物皆有灵,看着一旁活着的鸳鸯为死去的同伴流连哀伤的样子,相信每一个珍视生命的心灵,都会被深深刺痛,而西湖上这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美画卷,也被残忍地撕裂了。
罗某荣的行为绝对不是冲动为之,如果不是预谋射杀鸳鸯,有谁会没事带个弹弓游西湖?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对鸳鸯痛下杀手,还试图将死去的鸳鸯捞起来,很明显是蓄意“猎杀”,其动机之冷酷,行为之恶劣,令人不寒而栗。而且,能随意射杀野生动物,足见其对生命缺乏敬畏,这样的人随意在景区使用弹弓,不仅对动物安全造成威胁,一旦失控,极易误伤周围游客,危及公共安全。
鸳鸯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在城中湖的鸳鸯,不仅为城市增添了无限生机和灵气,更是生态平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罗某荣的行为,既是对自然法则的蔑视,更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罗某荣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碰法律红线,光靠景区处置恐怕不够,应该由警方介入,从严惩处,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事件曝光后,舆论反响强烈,众多网友表达了对鸳鸯的深切同情,对罗某荣的强烈谴责。有网友建议,除了法律上的制裁,景区还应将罗某荣永久“拉黑”。虽然西湖作为开放式景区,在实际操作上难以完全禁止某个人进入,但完全可以依据2016年实施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罗某荣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以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释放保护野生动物的鲜明信号,让更多人知道,伤害动物、不文明出游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人类作为万物之灵,应担负起维护地球生态的使命,更应有珍惜生灵的恻隐之心。随意伤害动物的行为,不仅是对动物个体的残忍,更是对人类内心善良与同情心的侵蚀。大家对罗某荣行为的不齿和批判恰恰说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是社会普遍认可的主流观念,才是践行生态伦理的文明之光。
因此,对于任何伤害生灵的残忍之举,更应罚出“痛感”,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斩断随意破坏生态、危及安全的黑手,才能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命伦理观念,守护山水相依、自然和谐的美好画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