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吴涛 王淼
4月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仙天潜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立足辖区三个省直管市法院工作实际,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司法协作先进经验,旨在为构建“三城两带一环”(仙桃、天门、潜江三个中心城区,沿汉江、许广—沪渝高速复合发展带,三市中心城区快速交通环)发展格局、打造武汉都市圈西翼重要增长极提供系统化司法保障。
去年底,省委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仙桃、天门、潜江一体化发展”目标。汉江中院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贯彻省委规划要求,将仙天潜一体化发展战略转化为司法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和行动,聚焦仙天潜交通互联、产业融合、生态共保、民生共享等重点领域,统筹整合三地法院司法资源,通过先行先试,总结跨区域司法协作创新机制和举措,补齐一体化司法服务短板,形成司法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汉江方案”,为全省法院服务区域一体化提供实践参考。
《意见》明确,汉江中院统筹指导仙桃、天门、潜江三地法院密切协作,着力构建诉讼服务、生态保护、执行联动、裁判标准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并围绕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环资审判协作、统一法律适用等十个重点领域,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分级评估,联合三地工商联、工会、商会、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化“法院+”涉企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助力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同时,围绕三地产业协同、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全链条,布局园区商事巡回审判点,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柔性执法、信用修复衔接机制。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以天门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为切入点,联动三地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以及“江汉大米”“仙桃黄鳝”“潜江龙虾”等区域公用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违法行为。
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方面,《意见》强调要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统一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标准和证据认定规则,协同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建设。以汉江法院推出的全省首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旅游专线”,探索三地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与修复路径。加强与检察、公安及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协作,促进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同,构建预防、惩治、修复、治理一体化格局。
在基层治理协同方面,汉江中院将推动三地法院共建共享在线调解资源库,推广“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打造“枫桥式法庭”跨域联动模式,协同化解毗邻地区土地、邻里、婚姻家庭等多发性纠纷。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区域共性问题,联合制发跨区域司法建议,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意见》还就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干部队伍培养等作出部署。汉江中院将健全两级法院常态化研讨交流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巩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易地交流经验,依托“仙桃法学家论坛”“汉江法韵”等平台,统筹培训资源,为协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文件起草过程中,汉江中院分别走访了辖区市委办公室,收集一体化发展具体举措和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并向辖区基层法院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措施精准管用。目前,汉江中院已将服务保障仙天潜一体化发展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动态监测+专项实地检查+定期成效评估”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