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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首例!黄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成功办理消防安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

极目新闻 2025-05-30 22:42:03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迎翌

近日,黄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擅自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获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该案是全市首例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彰显了消防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消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底线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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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黄州大队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开展消防设施维护检测服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大队于2024年9月2日依法向该单位及其负责人彭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单位及负责人、责任人彭某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公司依法缴纳罚款,该单位负责人彭某在时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各种理由拒不缴纳罚款。为维护法律权威,黄州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向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经法院审查认定,于2025年5月23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彭某需全额缴纳罚款。

消防部门郑重提醒,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须依法取得资质并严格按标准开展业务,违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吊销资质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应在收到文书后15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按每日3%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本金),并可能纳入信用联合惩戒。

审核人:白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