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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家暴闹离婚,丈夫暴力殴打妻子获刑3年6个月

极目新闻 2025-05-16 09:00:02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陈惜

曾经的恩爱夫妻,因家暴闹到离婚,丈夫还对妻子拳打脚踢,造成妻子重伤二级。5月15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家暴”不是家事,面对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地说“不”。

据了解,张某和李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家庭原本和睦。然而自2020年起,张某沉迷赌博,并因此频繁与妻子李某发生争执,甚至多次对李某实施殴打。为躲避暴力,李某被迫将子女交由父母照料,自己外出务工。其间,李某向张某提出离婚并断绝联系,张某也未曾探望过两个女儿。

2024年8月,思念孩子的李某从外地务工归来,当晚她带着孩子们在社区广场的充气城堡玩耍。然而,正当他们开心地嬉闹时,恰巧被张某发现。张某上前与李某搭话,并就离婚问题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张某突然将李某推倒在地,进行殴打。李某的呼喊声和哭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张某这才停止殴打行为。

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的暴力行为导致李某胰腺破裂,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受害人李某痛心地表示:“多年夫妻情分,实在无法理解他为何能下此狠手。”

“我总觉得夫妻之间有争吵、打架只是家庭内部的小事,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张某也懊悔不已。

2024年12月26日,谷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3月10日,谷城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承办检察官提醒,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家暴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者应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对家暴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嫣然 审核人: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