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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不散管!公益诉讼守护“食”刻在线

极目新闻 2025-03-17 21:36:57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吕萌

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日前,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针对群众关注的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对辖区内购物广场、超市、商店的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3月1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当地一位大姐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发现“皮蛋没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商品标签只写了名称和价格,但无法通过外观区分商品是否新鲜,这让消费者购买时犯了难。

微信图片_20250317200550.jpg调查走访

接到上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实地调查了辖区内的多家商超,发现不少经营主体销售的糕点、熟食、干货、冷冻丸子等多种散装食品,均存在未按规定在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的问题,仅仅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和包装日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存在食品受潮、霉变及被污染等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承办检察官介绍。

食品可以散装,但是食品安全不能“散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武穴市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结合走访调查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商超存在的散装食品经营管理问题及时查处,全面整改,引导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散装食品经营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身份标签”,留存购物凭证,如遇“三无”散装食品,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

食品安全牵系民生。武穴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前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高质效办好食品药品领域案件,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伟 值班主任:胥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