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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河南分行及责任人被罚251万元

极目新闻 2026-01-13 09:28:20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何佳仪

实习生 刘佳妮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江苏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2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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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被罚款210万元。

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七处副处长、安阳工作组组长徐智鹏,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八处副处长王凡,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被警告;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六处副处长杨惠娟,因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被警告;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客户三处副处长董道元,因贷款“三查”不审慎;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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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客户六处副处长周飞,因固定资产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审核人:刘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