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2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2025版)》,包括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以及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涉及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住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在停车费方面,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的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场(库、泊位)以及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包括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收费标准为0.5至5元/小时。
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上,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小时,最高800元;事故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10至15元/车·天。
在物业管理费方面,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36至3.84元/平方米·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