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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丨“老师不敢收红包但敢收贺卡”?如此擦边营销吃相太难看!

极目新闻 2026-09-10 16:28:10 阅读量: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一则售卖教师节礼物的广告引发网友讨论。

涉事广告视频显示,商家把一整块有机红茶茶饼装进贺卡样式的包装里,并称这是“让老师没有办法拒绝的送礼新思路”。

商家文案写得直白:“看着像明信片,实则暗藏玄机”“没有贵重的压迫感,老师不会觉得有收礼负担”。这话听着像替家长出主意,实则把算盘打到了师德师风的红线上。(据9月9日闪电新闻)

image.png涉事商家的营销视频截图

教育部早已明确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在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都会发出倡议书,进行专项治理,向全社会传导教师节不送礼、不收礼,构建健康廉洁家校关系的共识。这个商家却自以为拿捏了“老师不敢收红包但敢收贺卡”的心理,在教师节这样的日子污名化教师群体,把尊师重教的节日包装成送礼营销的噱头,这种投机式营销,吃相难看,更触碰了法律法规的多重红线。

第一重红线,是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清廉从教是全社会共识,纯洁师生关系是教育底线。这条广告却一边引导家长隐性送礼,一边暗示老师很想收礼,消解的是廉洁过节的共识,助长的是破坏公平的歪风。

第二重红线,是误导、欺骗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商家刻意制造认知误区,把师德师风允许的简易贺卡心意,与暗藏茶饼的礼品贺卡混为一谈,暗示这是“合规送礼方案”。可实际上,教师能否收受此类物品,受师德师风、学校纪律严格约束,家长要真冲这个买了送了,那可就是害人害己了。

第三重红线,是商品信息表述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成分、价格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这款商品名义上是“贺卡”,核心却是茶饼实物。商家过度突出贺卡属性、弱化礼品属性,模糊商品真实构成,属于不规范广告宣传。

如此擦边营销,不只是商业违规,更是持续加剧教育焦虑、污染节日底色。当下不少家长本就有“不送礼怕孩子吃亏”的被动心态,商家精准收割这种情绪,人为制造莫须有的送礼“刚需”,裹挟家长陷入教育内卷。更在潜台词中暗示“老师都是想收礼的”,损害教师群体的形象。看似是想让大家给老师送祝福,实际上就是自己想卖货,扭曲了尊师重教的本意,侵蚀了纯粹干净的师生关系,更是污染了教师节的美好底色。

教师节不是“送礼节”,尊师重教值得推崇,但绝不能鼓吹“送礼”歪风。平台要强化审核,杜绝变相诱导送礼的广告传播;监管部门要精准执法,对打擦边球的营销及时整治;商家更该明白,拿教师节当卖点踩红线,迟早要付出代价。唯有摒弃流量投机思维,守住法律底线、守护节日纯粹,才能让教师节回归尊师与感恩的本心,斩断教育领域的流量套利歪风。

责任编辑:王婷 审核人: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