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网络游戏账号继承纠纷案。案中,一位失去独子的母亲为了补贴生活,起诉要求继承儿子生前注册的87个游戏账号,法院审理后认定,网络游戏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依据用户协议,认定用户对案涉游戏账号享有使用权,该使用权以财产利益为核心,具有可继承性,最终判令游戏公司配合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据8月4日人民法院报)
法官正在讨论案件情况(图片来源:人民法院报)
游戏账号能否继承,司法上一直有争议。在游戏公司看来,根据用户协议,游戏账号及账号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游戏公司所有,用户仅享有有限使用权,双方应该根据协议办事。
但其实,游戏公司的理由站不站得住脚?一般来说,游戏公司是强势方,格式条款可能存在霸王条款,用户没有选择,甚至不少用户并不知道该协议的存在。
另一方面,用户打游戏花费了时间和精力,有时还“氪金”充值,这就让账号带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而游戏账号里面的装备甚至账号本身还可以变现,难道这些都归游戏公司吗?显然也不符合事实。
法院的判决得到了舆论的支持,是因为尊重了事实本身——虚拟财产不是虚的,也是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个人社交媒体等能不能作为财产继承,法律上同样也有待厘清。其中,一些账号附带财产属性,在市场上可以估价变现,有的则是带有情感属性,里面的数据如相册等都属于依附于用户的“资产”,权益都应该得到尊重,继承人有权获得账号管理权。
目前,一些平台拒绝变更账号主体,导致用户虚拟财产无法分配或继承,这是店大欺客,公众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权。同时,普通民众也可以对自己的虚拟账号进行提前约定,以减少纠纷。最重要的,还是司法对虚拟账号的相关争议要有权威的解释,防止平台通过霸王条款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