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未婚未育,父亲再婚,弟弟一家远在上海,祖籍佛山的香港居民陈女士(化名)近日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订立遗嘱,对名下价值逾3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进行了安排。
“我今年45岁,没结婚也没孩子,母亲走得早,父亲又再婚了,弟弟一家在上海。”常年居住港深两地的陈女士心里,始终有个心结,万一自己有什么意外,财产该给谁?谁来替她处理身后事?不久前,陈女士一个朋友的父亲去世,朋友一家因为继承问题,经历了繁琐的手续,耗时费力。这也让陈女士下定决心订立遗嘱,以避免将来的麻烦。
陈女士表示,父亲毕竟是最亲的人,肯定要给他留一份养老钱。弟弟虽然远在上海,但从小跟她感情好,弟媳人也很好,还有侄子侄女,她都想照顾到。遗嘱中,陈女士对财产进行了妥善安排。
“也不想因为父亲再婚的关系,财产落到别人手里。”陈女士说。同时,考虑到跨境继承可能产生的奔波,陈女士还将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提前存证在中华遗嘱库,希望进一步简化流程。
“万一我以后生病了、老了不能自理了,谁来照顾我?谁来替我做医疗决定?”陈女士指定了一家专业机构作为其监护人,并安排侄子和弟媳作为“监护监督人”,以确保机构将来能按照其意愿执行相关事项。
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负责人许冰纯介绍,陈女士未婚未育,如果没有立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其父亲,但其父亲已经再婚,万一其父亲继承后去世或者失能失智,就会出现陈女士的财产被非直系亲属分走的情况,这也违背了她的初衷。
许冰纯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就是“意定监护”制度,对于独身、独居、亲人异地等情形的人群而言,有助于解决晚年无人照料、财产无人看管的难题。
许冰纯提醒,再婚家庭等情况,可通过订立遗嘱,分清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明确由谁继承,守住家庭的财富和亲情。没有子女或亲人不在身边的市民,要善用意定监护,可采取“机构监护+亲人监督”的模式,提前安排好晚年照料和财产管理。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瑞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