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柳州探店博主江先生在南宁市那洪大道的瑶生堂体验瑶浴时意外摔伤,致左侧眉弓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起初,店家表示检查费用会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但在后续协商中,双方对赔偿范围及票据认定产生分歧,协商陷入僵局。
探店期间发生意外,“自己摔倒”“互免体验、未产生交易费用”能否成为商家免责的理由?为此,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走访。
江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天的探店形式属于互免体验(指商家提供免费服务,博主则以发布高质量的好评、照片或视频作为回报,双方免除费用结算) 。
瑶浴需遵循“三进三出”原则,即需三次进入浴桶,三次出浴桶。江先生在最后一次起身时,右脚踩到木缸边缘,因木缸套有塑料袋不慎滑倒,左眉上方磕破流血,“当时店家让我先去医院检查,回来凭单据视情况报销”。
江先生脚踩滑倒的位置。
随后,江先生前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左侧眉弓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江先生先行支付了1000余元检查费用。
江先生左侧眉弓挫裂伤。受访者供图
记者从江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中看到,6月13日,瑶生堂表示,让江先生自行去做和本次受伤相关的必要检查,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然而,6月14日,江先生从柳州来到南宁协商时,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
江先生说,谈及检查费用报销时店家态度转变,以“互免体验、未产生交易费用”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或以其自行摔倒、无人推搡为由,认定双方责任各占一半,让他走法律途径处理。
6月13日,店家微信回复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受访者截图
6月15日下午,记者在瑶生堂男宾区看到,里面设有若干独立隔间,部分木缸套有一次性塑料袋,隔间内未见任何安全提示标识,地面也未铺设防滑地垫。
由于该店负责人未到店,工作人员让记者添加客服微信,表示后续再作回复。
涉事店面。
6月15日晚,瑶生堂在微信回复记者称,该店认可并愿意承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有医院正式票据支撑的、与江先生伤情直接相关的合理检查费用。对于江先生提出的数千元其他治疗费用,因未能提供任何医疗票据或治疗证明,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对于未来的治疗费,店家主张待实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再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表示“并非推卸责任”。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左侧眉弓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受访者供图
江先生说,此前,他已发送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历、缴费单等就诊指引明细单,作为报销凭证,但店家一直未回应处理。
记者就“明细单”是否属于“有效票据”进一步向瑶生堂求证,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未就此作出回应。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开具的就诊明细单。受访者供图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张哲律师认为,店家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未采取防滑措施(如铺设防滑垫、设置警示标识等),导致江先生因踩到塑料袋滑倒受伤,则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以“互免体验、未产生交易”为由拒绝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责任比例划分取决于双方过错,如店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则需承担主要责任;江先生作为成年人,在出浴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江先生作为柳州人,无法在柳州当地起诉,建议优先通过行政投诉或调解解决,以降低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