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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调查|开发商夫妻闹离婚牵出房产疑云:19套违建房被罚没逾10年,政府迟迟收不回,有人仍在出租获利

极目新闻 2026-06-07 11:50:39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嘉盛景苑小区建成已有十多年。当时,开发商改变规划,新增2000多平米违建,涉及的19套房产被罚没。

可十多年过去了,相关部门迟迟未能收回这些房产,甚至还有人将部分房产出租获利。

日前,河北秦皇岛市民田女士向极目新闻举报此事。

而田女士的身份,是小区其中一家开发商的原股东。她称,此前她是股东,丈夫是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20年注销。直到她和丈夫闹离婚,田女士才发现这19套房产的秘密。

早已被罚没的19套房产为何一直未被收回?

连日来,极目新闻记者赶赴当地进行了走访调查。目前,当地政府正协调处理此事。

image.png被罚没的19套房屋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嘉盛景苑(来源:极目新闻记者现场拍摄)

离婚纠纷牵出19套罚没房产

今年63岁的田女士,曾是秦皇岛市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太公司”)的股东,丈夫吴先生曾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人是组合家庭。公司已于2020年注销。

“因为准备离婚,去年8月我查询公司财产时,才发现嘉太公司和盛隆房地产公司2010年联合开发嘉盛景苑时,居然还有19套违规违建的罚没房产,至今十多年了,丈夫等人仍未上交。”6月4日,田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两家房产公司均于2020年注销,四年前,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只好起诉两家公司的四个股东,这19套罚没房中,嘉太公司有9套,盛隆公司有10套,一直没有上交。自己作为其中一名股东,当时也是被告。

image.png19套房产因违法建设被罚没(来源:受访者提供)

田女士于是找到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得到的答复是:该单位并未实际接收这些房产。

19套罚没房产大部分已出租

6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嘉盛景苑小区,挨家挨户逐一探访了上述19套罚没房产,发现有的是闲置空房,有的已有人入住,还有的搬入了商户或开了公司。

在-43栋的四套底层商铺中,上下两层总面积均在200平方米左右,其中只有第一套空置,另外三套都有人居住或办公的场景。这与2021年海港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的情况相符:第一套空置的为售楼处,另外三套有公司办公或为仓库。

image.png有罚没房产被出租用来办公(来源:极目新闻记者现场拍摄)

在43栋一单元18楼,涉事的三套罚没房均关着门,记者敲门无人应答,其中一户门上贴有去年的水费欠费通知。该楼二单元18楼四户中,只有一户在家,开门的男子称,房子是母亲通过中介租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另外,在39栋一单元还有8套罚没房。其中3家敲门无人应答。另外5家均有人。有人称不清楚租房的情况,有的称是租的盛隆地产的房子,一年租金1万多元。还有的商铺店员称,老板租了三四年了,她不清楚租的谁的房子。

image.png田女士与罚没房的租户交谈(来源:极目新闻记者现场拍摄)

此前,记者询问吴先生的女儿吴女士,罚没的房产为何十多年没上交?她称:“我也不知道咋回事,这事和我没有关系。”记者随即指出,法院之前摸排发现,有的罚没房就是她签的出租合同。她则称只是帮公司代签一下合同,租金也都交给了公司。记者追问哪个公司,其称是田女士的公司。

image.png吴女士出租罚没房的合同(来源:极目新闻记者翻拍)

对此,田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吴先生成立的嘉太公司,实际由丈夫控制,且于2020年已注销。她认为,吴女士明显是在说假话,嘉太公司的罚没房产都是吴先生及其女儿在出租受益。

两次起诉均被驳回

“得知上述国有资产被侵占的情况,为了搞清楚原委,我专门请了律师,去法院调取了案卷。 ”田女士说,没想到四年前政府就打了官司,但仍未能收回罚没的房产。作为被告股东之一,她认为,如今不仅应该及时追回这些房产,还应该追究侵占者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田女士调取的法院案卷显示:2022年,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述两家公司的四名股东停止侵占,腾退房屋并返还嘉盛景苑的19套罚没房;支付侵占期间的房屋使用费120万元(自2016年5月17日开始,按同期同类别同地段房屋租金进行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本案全部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海港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2015年6月25日,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涉房屋为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了没收处理,原、被告之间系因罚没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因此驳回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起诉。

image.png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起诉追索罚没房产被法院驳回(来源:受访者提供)

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提出上诉。秦皇岛市中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本案中,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已认定案涉房屋为违法建筑,对案涉房屋作出了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实质是要求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涉事房产公司前负责人称无过错

6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嘉太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先生的两个手机号码。其中一个始终忙线,另外一个接通后,接听电话的男子表示吴总不在。得知是询问罚没房未上交的事后,称可向他转达等待回话,或半小时后再打,此后记者按约定的时间多次拨打,未能接通。

不过,吴先生此前在给法院的情况说明中称,嘉盛景苑小区的建设与原一塑厂改造息息相关,改造过程中因市拆迁办批准的拆迁方案与土地出让时的方案有较大调整,该项目应给予两家地产公司的拆迁安置费增加1100万元,又因项目土地用途的调整需要两家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565.9万元,因拆迁安置费高于土地出让金,当时的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用高的拆迁安置费1100万元直接抵顶了低的土地出让金差价款565.9万元(差价为5340355元),各方表示同意,同时在协议中约定两家公司可以凭借此协议办理规划等其他手续,此内容清晰记录在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2010)300号文件以及市国土资源局与两家公司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当中。

image.png田女士来到小区查看罚没房出租情况(来源:极目新闻记者现场拍摄)

综上所述,四被告作为两家公司的股东本无过错,却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包袱。两家开发公司不论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当中牺牲5340355元的经济利益,还是主动交出涉案房产,都是为了换取办理嘉盛景苑项目后续验收和确权手续的办理,故鉴于此四被告认为抵顶产生的差价款5340355元应当返还,涉案房产应当确权到四被告指定方名下。

谁来申请强制执行?

6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陪同田女士,来到秦皇岛市区等多个部门走访发现,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追回上述罚没房产成难题。

此前5月13日,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向上述四名股东下达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对案涉房屋的一切侵占、使用、出租及收益行为,在收到通知15日内,将涉案的19套房产清空、腾退返还,不得拖延、拒绝或设置任何权利障碍。否则将依法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一切法律措施,追索房屋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全部损失,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你们自行承担。

上述通知书已过半个月时间。6月5日,田女士再次前来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询问处理进展。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前两天他们才去了海港区法院,目前该中心还无权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只是接收资产的主体,不是罚没主体。

image.png19套罚没房产接收明细表(来源:受访者提供)

6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陪同田女士也去了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知情人员表示,因为多年前已改制,相关执法权已整体移交给了市城管执法局。而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2016年6月,海港区政府接收了图纸和钥匙,已完成了资产实物的移交和接收,不存在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

如此看来,目前想要申请强制执行仍是难题。那接下来如何追回这19套罚没房产?海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最后表示,有待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编辑:叶晓英 审核人:邹丹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