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董文娟 柯美中
“感谢司法机关依法成全,既让我在高考前给儿子送上鼓励,又理顺公司经营难题……”6月5日,顺利完成一日探亲、如期平安返回黄石市阳新县看守所的谈某,向驻所检察官连连致谢。
谈某系当地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危险作业罪于2026年4月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在阳新县看守所收监服刑。入所改造期间,双重难题让他整日焦虑:儿子即将迎来高考,作为父亲无法陪伴疏导考前情绪;企业因法定代表人缺位陷入经营困境,多项关键业务亟待本人现场处置。因不了解《刑法》相关规定,一筹莫展的谈某主动向驻所检察官咨询求助。
谈某向驻所检察官咨询求助
收到诉求后,阳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监督核查工作,全面调阅原案卷宗,核查其涉案情节轻重,同步对接管教民警,摸排谈某入所后日常改造、遵规守纪情况。
经综合研判,谈某原案犯罪情节较轻,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改造表现优良,综合社会危险性偏低,具备申请回家的法定条件,检察干警随即向其释明《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每月可申请回家一至两天,并指导其依规提交请假申请。
5月23日,谈某正式向阳新县看守所递交请假一日的申请。阳新县看守所随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召开“拘役罪犯谈某请假出所安全评估会”,对其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
会上,驻所检察室干警从法理依据、人伦需求、现实紧迫性三个方面阐述申请的合理性:高考是儿子的人生关键节点,父亲的陪伴有利于帮助缓解考前压力;申请人系企业法人,临时请假外出处置经营难题,关乎企业生存发展。参会各方结合谈某犯罪事实、服刑表现、家属监管承诺、日常管控条件逐项评估,确认其无脱逃、再犯罪风险,家属已签订监管保证书,能够全程配合落地外出期间管控责任。经集体评议,看守所依法审批同意谈某6月4日请假出所1天。
6月4日,谈某依规离所,一边陪伴备考儿子舒缓考前压力、送上考前鼓励,尽到父亲监护责任;一边抓紧时间对接企业员工、梳理合同账款,妥善处置公司紧急经营事项。6月5日上午,谈某按时返回看守所,全程严格遵守外出监管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