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紫娟 刘洪枚 覃婷
5月25日,湖北利川都亭街道交投小区业主王某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他因在装修过程中擅自砸毁承重墙,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间回溯到3月24日,都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到交投物业举报,称该小区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砸毁承重墙,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确认该房屋承重体系已遭破坏。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加固补强恢复原有结构,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业主不仅面临高额罚款,前期的装修资金投入也将付诸东流。沉重代价让王某十分懊悔,“以前真不知道这面墙不能砸。我一定配合处理,也告诉亲戚朋友不能干这种糊涂事。”

都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二中队队长覃婷介绍,房屋承重结构关乎整栋建筑安全,装修须遵守法规,切勿因追求空间效果而拆改承重墙。下一步,执法中心将加大巡查力度,与物业联勤联动,对破坏承重结构行为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