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季栋
“做美容消费了几十万元,结果还出现了欠款,现在被冻结了银行卡。”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极目新闻热线027—86777777反映,他的妻子李女士在武汉市黄陂区黄女士开设的美容店进行美容服务消费,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支付黄女士服务费5.7万元,李女士的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已被冻结。

5月16日,王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21年,妻子李女士在黄女士的美容店开始进行祛斑、塑形、打祛皱针等美容服务。
据王先生提供的消费情况显示,从2021年12月至2025年5月,李女士先后通过不同支付方式转出54.6万元。为支付消费金额,李女士背着他从银行借贷41万元,并通过网贷进行借贷。

2025年6月,王先生无意中发现了妻子李女士的借贷情况。于是,2025年7月,王先生、李女士一同前往该美容店进行交涉,要求核对账目,黄女士称李女士还有欠款未付。王先生表示,在他们前往交涉后,发现该美容店办理了公司注销。
随后,李女士以合同纠纷等事由向黄陂区法院提起诉讼。对此,黄女士进行了反诉,要求李女士还要偿还服务费6.1万元。而李女士认为该金额有误。
极目新闻记者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查询的判决文书显示,2025年12月的黄陂区法院民事裁定书中,李女士自愿撤诉,该法院判决李女士支付黄女士服务费2.6万元。
上诉人黄女士与上诉人李女士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黄陂区法院的判决,均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判决书显示,李女士称共计充值54.6万元,黄女士称李女士共支付40余万元,不含本案起诉的6.1万元,李女士尚有3.4万元未消费。
判决书显示,当事双方对消费、扣减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且李女士已另案起诉、另案起诉金额中包含所有未消费金额情况下,本案不宜直接进行抵扣,双方关于未消费金额的争议由另案处理。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女士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黄女士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黄陂区法院的民事判决,李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三日内支付黄女士服务费5.7万元,驳回黄女士的其他反诉请求。
5月16日,此案当事人黄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法院已经判了,没什么好说的。对于消费者李女士的欠款一事,黄女士称,这是李女士的持续消费,没有给她的钱。
对于2025年7月对方交涉及注销登记的事情,黄女士称,李女士起诉她,她进行反诉,而且法院判决已经下来了,过程就不方便再说了。

对于目前的判决,李女士表示,手头没钱了,已经损失了54.6万,再付5.7万元难以接受,想通过后续起诉追回她认为对方应付的钱款,以此抵扣法院判决的5.7万元。
据黄陂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显示,黄女士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5月14日立案执行。

目前,李女士的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账户上的钱款已被冻结。王先生称,后续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