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
通讯员 龚轩
实习生 皮喻静
企业经营者虚开发票、买假发票入账,或者注册“空壳公司”暴力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手段隐蔽,查不到自己头上?5月13日,在湖北省公安厅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企业涉税事宜,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李文成提醒,企业千万别碰“买假发票”红线。
发布会现场
“其实,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这三者只要有一处对不上,终究会暴露,无所遁形。”他提醒,一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就是犯罪,企业信誉毁于一旦,经营者身陷囹圄,企业可能直接垮掉。
他还提醒企业警惕“陷阱”,筑牢内部管理的防火墙。李文成给出具体建议,首先是坚守真实交易底线,“没有实际业务,绝对不能开发票,也不能收发票”。
其次是规范发票管理,收到发票要核对开票方资质、货物明细、金额,“假发票、作废发票,一律拒收”。
同时,妥善保存合同、付款记录、物流单据、入库单等交易凭证,“一旦税务或公安核查,能拿出完整证据链,才能自证清白”。
最后,李文成提醒大家警惕“税务筹划”陷阱。他表示,现在有些不良中介,号称“帮你搞定发票”“合法降低税负”,最后往往是中介跑了,企业背锅。“企业要主动排查风险,定期自查发票往来情况,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税务或公安机关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