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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杭州“假装上班公司”:包月有“全勤奖”,老板称不愿客户变成真上班,拒绝做违法违规的事

极目新闻 2026-03-22 22:44:28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在写字楼“上班”,但没有老板发薪水,反倒需要支付每天30元的工位使用费。这听起来有些违背常理,却是浙江杭州一家“假装上班公司”的真实服务项目。这家公司自2025年夏季引发关注后,在社交平台引发了大量讨论,其中不乏调侃与好奇。

与此同时,打着“假装上班”名义的公司也在其他城市出现,部分商家甚至宣称可“代缴社保”“伪造实习证明”,引发外界对这一业态的质疑:这究竟是共享工位的新形态,还是逐渐变成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生意?

位于杭州滨江的“假装上班公司”

花30元在写字楼办公室里“假装”上班

3月19日傍晚,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一处写字楼内,几名年轻人正坐在工位上“上班”。有人戴着耳机参加电话会议,有人盯着电脑屏幕不停滑动鼠标,也有人低头看着手机。表面看来,这是一家普通企业的工作场景。实际上,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不是这间办公室所属企业的员工,他们是这家“假装上班公司”的租赁用户。

办公室入口处的电子屏上标注了收费标准:单日30元,一周99.9元,包月的费用是300元或400元,针对应届大学生的包月优惠价是100元。包月项目有“全勤奖”,优惠价为200元。同时也有“加班费”,使用时间超过傍晚6时,需按加班收费10元每小时。办公室规模不大,大厅有20多个工位,另有几间独立的办公室,摆放着办公桌椅,加起来可供超过40人办公。

极目新闻记者见到企业负责人陈英健时,他刚结束一场采访。今年36岁的他来自温州市泰顺县,已有13年的创业经历。据他介绍,公司原本主要做电商运营,售卖温州当地的食品、饮料等产品。2024年底入驻这处写字楼后,员工不多,不少工位被空置。开办“假装上班”业务的想法来自一个玩笑:2025年,他朋友的小孩大学毕业,想到公司提前感受职场环境,他开玩笑说像是假装上班。这让他有了想法,在网上发帖征集想要体验的人。意外的是,公司很快获得媒体的关注。据他回忆,2025年夏天,有上百个媒体账号发布了他公司的内容。今年3月,“假装上班”的话题再次在社交网站引发讨论。

有“假装上班”者在办公室内

媒体的报道带来关注,更多人向公司咨询。陈英健会对报名者进行模拟面试,了解他们“假装上班”的想法。使用者除了登记基本信息外,还需填写一份工位使用协议,其中规定了服务内容、使用限制及合规义务。在陈英健印象中,在这里使用工位的人,既有想体验新鲜事物的自媒体博主,也有居家办公、对工作环境有需求的人士,还有小型初创企业。记者注意到,办公室内除了陈英健的几名员工正常办公外,其他“假装上班”的人也都在各自忙碌,并非无所事事。

陈盛(化名)和好友租下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他们两人合伙创业,从事IP设计领域。他告诉记者,他在社交网站上看到“假装上班公司”,并联系陈英健了解了情况,今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开始在这里工作,至今已近一个月。相比在其他写字楼租用工位,这里的性价比更高。

李青(化名)也是一名“假装上班”者。她的工作是为烘焙行业提供线上营销咨询、陪跑和代运营等服务,同事分布在不同地区。此前她在一处自习室办公,但不便与客户进行电话会议,因此她找到了陈英健的公司。

使用者需签署的部分协议

拒绝灰色业务,也不愿“假装上班”变真上班

“假装上班”的模式看似简单,但由于人员的流动性和“假装”这一属性的隐患,陈英健不得不保持警惕。

“我们签协议的。”陈英健向记者展示了一沓文件,包括《工位使用协议》和《安全责任及私人物品免责条款》。《工位使用协议》的“服务内容”中提到,公司可能配有员工对乙方(使用者)演绎记录考勤、工作情况,并进行日常工作监督。协议特别注明:所有督促行为均为表演性质,不构成真实工作指导,使用者不得要求公司员工提供实际工作协助或专业建议,该服务不改变双方非劳动关系的本质。“使用限制与合规义务”条款则明确了多项要求:使用者需自行维护与保管个人信息,必须向其相关方阐明现场真实情况,避免各方产生错误认知,不得利用公司场地、设备或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为什么要规定这么细?

陈英健有自己的考虑,他不想让“假装上班”变成真上班,不想与使用者产生实际的劳务关系。有使用者曾告诉家人在他公司上班,他也会尽量劝阻这类行为,避免误解。他告诉记者,还有不少人前来咨询能否代缴社保、伪造实习证明等灰色业务,被他明确拒绝。“我不能做有争议和违规违法的事情。”陈英健说。

表面来看,陈英健的公司与共享办公室的概念类似,但陈英健称,除了提供模拟上班的办公环境外,他们的工位也可以是“OPC(一人公司)创业型工位”。公司可以为有需求者提供工商注册、财税代理、项目诊断、创业陪跑与咨询等服务。天眼查显示,陈英健经营的这家公司成立于2022年,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许可项目,以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一般项目。

杭州“假装上班公司”收费标准

有“假装上班”名义的商家在尝试转型

不过,陈英健宣称的“合规操作”,似乎并不能代表整个行业。

据媒体此前报道,自2024年12月开始,全国部分城市注册成立了以“假装上班”为名的公司,注册资本在1万至10万元不等,公司成员共1至3位,均未提供联系方式。同时,有商家宣称可提供“代缴社保”“伪造实习证明”“制造工资流水”等服务。有网友在招募帖子中明确写道:“我开了一家公司,公司没有业务,可报名假装上班……有些人不想断缴社保,还可以自费通过我们帮忙缴纳社保,我们就收取手续费总额的5%。”

3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在社交网站搜索发现,不少人发帖称自己在失业后选择到自习室、咖啡馆等场所假装上班。对于“假装上班公司”的模式,有些人认为是新兴业态,也有人觉得是“没苦硬吃”,是付费上班给自己添堵。在某二手交易网站,记者以“假装上班”为关键词搜索,已找不到此前报道中提及的相关结果。

天眼查显示,以“假装上班”为关键词搜索到的相关企业共有24家,其中6家已注销或被吊销。据中国新闻社此前报道,已有部分“假装上班”商家在试图转型。北京房山某机构负责人郑先生透露,房山门店因客源不足转向大学生自习室和直播培训,亦庄新开的店则寄望通过“工位租赁+创业合作”模式破局。他坦言,“咨询多、成交少”,核心客群为短期需要办公场景的自由职业者,而非真正“假装上班”的失业者。

律师:社保代缴、配合演戏冒充就业等属高风险违法操作

对于以“假装上班”为名出租办公资源的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友浪认为,一些中小企业将闲置办公资源灵活出租,本质上属于办公共享经济的衍生模式,具有一定合理性。在他看来,“假装上班”公司可以尝试转型升级,例如,尝试灵活就业服务、自由职业者支持平台或创业孵化器等更具社会价值的新型模式。

基于这一模式可能存在的灰色业务,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除社保代缴外,出具虚假实习、在职收入证明、配合演戏冒充就业、伪造工资流水均属高风险违法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伪造企业证明文件可处拘留、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公司印章、批量出具虚假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协助虚构就业身份骗贷、骗补等,还可能构成共同违法犯罪,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赵良善认为,这类企业租赁工位需明确场地租赁关系、非劳动关系,不签署劳动合同、不提供身份证与银行卡代办、不参与任何虚假证明与演戏行为;签订规范《工位使用协议》,明确费用、租期、退费规则与禁止行为,付款走对公账户并留存凭证;不从事违法活动,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发现违规操作立即终止使用并留存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至于可能发生的使用者在办公场地内打架受伤、合作纠纷等情况,场地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已尽安保、劝阻、报警、救助义务则无过错不担责,未尽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免除人身伤害责任、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无效,仅能约定使用者自负行为责任、场地方不介入私人纠纷,无法完全豁免法定责任。

赵良善建议,开办此类共享工位公司,需注册办公场地租赁、共享办公服务等合规经营范围,确保注册与经营地址一致、证照齐全公示;合同明确租赁服务关系,严禁虚假证明、社保代缴、代走账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善责任条款;落实实名登记、全程监控、消防与安保管理,履行场所安全管理义务;宣传仅聚焦工位租赁服务,不涉及“假装上班”等违规表述,坚守合规底线稳健经营。

(本文图片均由极目新闻记者拍摄)

责任编辑:胥甜 审核人: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