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从拿地到开工经历的时间比较长,曾是行业内公认难啃的“硬骨头”。近日,武汉市印发《关于继续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为开工建设提速。
“承诺可开工”是指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报建资料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不再对项目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现“多证齐发”。
武汉是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城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提速,2022年8月,武汉发布《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的意见》,决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该《意见》有效期3年。
3年来,该制度在推进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项目尽快落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的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开工建设联影智造二期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0个。
2月3日,武汉市印发《关于继续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符合条件的项目在武汉跑出“加速度”。
《意见》明确:承诺可开工是指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确定项目综合要求清单,建设单位根据综合要求清单开展前期工作,在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报建资料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不再对项目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现“多证齐发”。
《意见》提出,各类工业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以及重点招商的产业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经区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研究认为符合相关条件,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承诺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可适用“承诺可开工”制度。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拟定技术、政策、监管、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适用“承诺可开工”制度的具体审批事项、审批部门、监管方式和节点等,形成综合要求清单后,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综合要求清单开展前期工作,作出“符合相关要求,违规责任自担”的书面承诺并提交报建材料。
为让企业用好这项便利措施,减少企业负担,尽量压缩审批时间,《意见》提出,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按规定缴纳相关规费、作出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资料核验,对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综合要求清单中确定的相关审批手续。
该《意见》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