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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遇害两年后下葬,其妹妹发文:和家人朋友一起送了哥哥最后一程

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2025-12-28 19:43:22 阅读量:

12月28日,@大美妹妹 发文:近日在亲属的陪伴下,哥哥的后事已经妥善完成。在一个小小的仪式里,和家人朋友一起送了哥哥最后一程。遵循传统,让他安静入土,回归自然。


此前,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罗大美的母亲在庭审结束后曾告诉九派新闻 ,拿到判决书后就去接儿子回家,此前罗大美的遗体已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880余天。

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名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一审判决,三被告人均上诉。余金生称对其定罪不当、量刑过重;沙玉娇称其“没有积极参与”,整个过程像被余金生“操控的影子”,不敢反抗、不敢报警和放被害人;杨恒否认事先参与预谋抢劫,否认多次诱骗被害人到余金生住处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对其量刑过重。“罗大美”家属表示,法院未认定杨恒犯故意杀人罪,因此他们曾向一审公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进行抗诉。

2025年12月5日17时许,历经8个多小时庭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罗大美遭抢劫杀害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罗大美的母亲介绍,法庭宣布维持余金生死刑判决后,余金生当庭大吵大闹,大喊冤枉他,表示不服,而后被法警带离法庭。

12月3日,“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哥哥遇害两年多仍未下葬,“目前我们希望先等二审结果出来,之后考虑再选地方,准备把他带回老家”。

小尚表示,家属认可一审对余金生判处死刑,但不服判决的部分内容,“我们希望杨某也被认定为主犯,并且对死亡结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合@大美妹妹、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责任编辑: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