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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

极目新闻 2024-06-26 16:29:08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6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围绕“创投十七条”所提出的政策举措进行介绍,其中包括在创投行业募资端,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创业投资具有“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征,更加适应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创业投资的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小巨人”“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也难以发展壮大、快速成长。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称“《政策措施》”)。

6.26日发布会现场.jpeg发布会现场(图源:中国网)

据了解,《政策措施》也被称为“创投十七条”,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对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春临介绍,《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举措。

在募资端,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

在投资端,针对很多创投机构反映“有钱也难投出去”、找不到好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等问题,文件里也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委,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为广大创投机构提供一批优质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和战略导向的好项目,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

在管理端,提出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针对各方普遍关心的税收和监管问题,提出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创投基金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点是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

责任编辑:叶晓英 值班主任:张欣